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后 不再强制填写出租方信息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秦钦)最近,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1月20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发布了最新版本1.1.3。与之前相比,这次更新的版本最大的变化,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房屋租金一项中,此前要求必须填写的房东姓名与身份证号等信息变为选填。

1月21日,记者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住房租金信息填写”一栏中,出租人姓名以及身份信息都列为“选填项目”,租赁合同编号也为“选填”。租房者只需要将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的起止时间填写完成即可。

西安某房产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能让部分人受益,能减免一些个税,现在租房者和出租者,都不愿意去多留他们的个人信息。”

西安市民:“对承租方是比较方便的,也保护了出租方的隐私。”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网上一篇名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中,称一租客突然接到房东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如果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房客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但由于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要填写房东的信息,税务机关会据此要求房东纳税,并且纳税金额会超过房客少交的个税。因此,房东不愿意房客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除非涨房租。

而根据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中国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随后,记者拨打了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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