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释义|签了劳动合同,还不能证明有劳动关系?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释义】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生效的规定。

劳动合同生效规定是各国劳动法通行的规定。针对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形,本条专门作出了规定。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这时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本条的规定和合同的一般原理,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劳动合同即生效

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在同时的。但是,在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成立,但并没有生效。如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即订立所谓的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所附条件具备或者所附期限到期,劳动合同生效

本条所规定的是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即“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还应当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回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实际用工为标志,劳动合同生效,如果没有发生实际用工,劳动关系并没有建立

规定劳动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提供约定的工作,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约定的劳动。否则,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对方不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要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二、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作为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等组织;作为劳动者一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如根据劳动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从事上述工作,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3.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三、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处于举证不利的境地,其合法权益极易遭受侵害。因此,本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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