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分割有限公司股权?

离婚时,如何分割有限公司股权?

小贴士: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同时,需兼顾《公司法》和维护股东间的和谐稳定处理。

黄女士与丈夫协议离婚时,双方对黄女士所持有的亿婷公司股权发生争议,一直协商不成,因两人都是我的朋友,便一起找到我,希望我可以给到客观的意见,避免内耗。

亿婷公司是黄女士婚后与第三人合开的公司,其丈夫不是公司股东,但出资款是用二人婚后共同财产支付的,且公司业务也在合适的赛道,属于风口行业,故丈夫不想就此放弃。

听完描述之后,我向两位解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具有人身属性,且公司财产具有独立性,与个人财产不能混同,所以股权不能直接分割,但当股权投资产生实质性收益时,该收益部分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有限公司股权,按照《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如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转让给该黄女士的丈夫,公司另一股东同意并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黄女士的丈夫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但是,夫妻未能就股权事宜达成一致协议或公司另一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则只能继续由黄女士作为原股东继续持有,黄女士的丈夫仅能就股权折价予以现金补偿。据此,黄女士的丈夫也明白继续内耗下去,意义不大,同意放弃股权分割,接受折价补偿方案。同时,我也提醒双方要注意的是:为避免日后双方对股权价值有争议,应对股权价值做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签署《离婚协议》。

小捷律师寄语:股权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或变价款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若都能像黄女士夫妇一样,友好协商,避免内耗,方能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离婚时,如何分割有限公司股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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