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方信息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子女抚养、抚养费及其探望权
4、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6、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7、违约责任的约定
8、生效时间
9、争议处理
10、男女双方签字
离婚协议书
男方:李四(姓名),XXXX(出生年月日),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联系方式)
女方:王萍(姓名),XXXX(出生年月日),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联系方式)
男方与女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登记结婚,婚后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名XXXXX。因XXXX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其探望权:
儿子乐乐由男方抚养,抚养费(包含托养费、教育费、医药费)由对方全部负责,从XXXX年XX月对方每个月支付2000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满18周岁。
女方可每周带孩子出去玩,但要告知男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存款:共同财产100万,双方平分,各50万。
2、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小区301室的房产归女方所有;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X小区602室的房产归男方所有。
3、车: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辆宝马车归女方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赔偿违约金5万元。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李四 女方:王萍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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