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费用的区别

保密协议是员工负有特定保密义务、企业支付相应的对等代价的协议。因此,保密协议对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保密费的法律意义:保密费主要针对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岗位发放,主要包括技术开发部门、高管、可能涉及公司技术秘密的岗位人员。保密费不仅是履行保密协议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对自身的商业秘密采取保护措施的重要证据。

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费用的区别

保密费应在工资表中用专门的项目体现,在员工离职后,一般不再发放保密费。

但如果企业认为有必要对员工进行竞业限制,以防止商业秘密外泄的,一般采用竞业限制的方式。

在现行法规体系中,仅就竞业限制费用有相应明确的规定,即不能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50%(《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24条),而就保密津贴的标准尚无具体标准规定,一般以合理基数为标准即可。

作者:广东鼎方律师事务所李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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