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责任

本报讯 对于IPO企业中存在“三类股东”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2015年以来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增多,部分IPO企业出现了“三类股东”问题,鉴于其有特殊性,存在层层嵌套和高杠杆等问题,证监会在IPO发行审批的过程中重点关注,此前部分在审企业对“三类股东”有主动清理的做法,考虑到“三类股东”对IPO政策和新三板发展问题,证监会非常慎重,经过研究论证,近期明确了新三板企业存在“三类股东”的监管政策。

常德鹏介绍,一是基于证券法、公司法和IPO规章等要求,公司稳定性和控股股东的明确性是基本条件,需确保控股股东履行诚信义务,要求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为“三类股东”,二是要求需纳入金融监管;三是为从源头上防范利益输送,从严监管高杠杆结构化产品和层层嵌套的主体,存在“三类股东”的需提出符合要求的整改计划,并做穿透式披露,并要求中介机构对利益相关人在“三类股东”的持有权益方面进行核查;四是要求“三类股东”对存续期作出合理安排。

另外,沪深交易所1月12日晚间就年末突击交易监管发文称,将对这种情况加强监管。

突击交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在经营业绩不理想,甚至可能出现亏损的情况下,通过在年末临时性构造缺乏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的交易,实现账面利润的扭亏为盈或大幅增长。

上证所表示,重点是通过刨根问底式监管问询,揭示上市公司实施突击交易的真实意图,还原上市公司真实的业绩情况,矫正违反会计准则及隐瞒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提示投资者关注交易风险和市场风险。针对30余家公司疑似突击交易行为,聚焦交易实质,刨根问底,直击交易意图,多次反复问询。共约谈中介机构10余家、近30人次。

监管中,上证所发现,突击交易集中于高溢价出售资产、债务重组、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变更会计估计、不当实施会计科目重分类等行为,涉及会计处理、评估作价、关联关系认定等多个方面。将重点关注会计处理不审慎、刻意隐瞒关联关系、评估作价明显不合理和突击交易存在后遗症等4类突出问题。

深交所表示,对存在2017年年底突击通过资产处置、突击性债务重组等交易调节利润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对缺乏商业实质的资产出售、突击性债务重组、会计估计以及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等行为严格监管;对可能出现业绩大幅亏损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市场对业绩存在较多质疑的高风险公司进行重点关注,提前做好2017年年报披露后高风险公司识别工作。

深交所采取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发出问询函、关注函等各类函件49份;二是向上市公司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年审会计师发出17份执业提示函、关注函;三是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相关内幕知情人,并对停牌前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以及内幕知情人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股票交易进行严查;四是向辖区证监局发函11份,提请辖区证监局对公司相关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协助调查;五是将个别情形严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上报证监会查处,并将其调出信息披露直通车公司范围,对其信息披露公告实施严格事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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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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