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先生问:我父亲请邻居张某和与我有合伙开餐饮店关系的汪某代写遗嘱,张某执笔,内容为父亲百年后银行存款56万元归我,房屋一套归我弟弟。这三人分别签名、摁手印并注明时间,这份遗嘱有效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之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汪某与你有生意关系,而你作为继承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汪某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也因此无效。
1月14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 吴艺霞 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民商事争议诉讼与仲裁解决,公司合规业务,国企合规业务,合同审查,投资纠纷,股权纠纷,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商事谈判等。15678182915
下午 袁晗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纠纷,在公司法律实务领域,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处理非诉讼事务等方面有系统的实操经验。139786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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