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者起诉 继承纠纷起诉费多少?

都市快报讯 宁波的王老太已过世十几年,儿媳张某突然向法院起诉自己的继子——王老太的孙子,追讨王老太留下的遗产。

而十年前,张某还曾起诉过自己的丈夫也就是王老太的儿子,要求离婚,但后来发现,她起诉时,丈夫已经身亡一个月了,于是撤了诉。

这也成为这次庭审中,王老太的亲人不愿意将遗产分给张某的理由之一。

王老太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法庭上,亲人们情绪都非常激动。

孙子说,十年前,父亲瘫痪住院,张某以没钱为由抛弃了父亲,父亲出院后由他接回家照顾,直至去世前,她也未曾出现。

女儿们则在法庭上控诉张某不履行赡养义务,也没抚养过继子。她们说,王老太的赡养主要依靠四妹。

近日,宁波鄞州法院判决,法官在判决书中写得很清楚,张某可继承的份额仅3%。

法官说,这个数额,参考了张某夫妇的“爱心指数”。

那么,3%的份额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老房子由王老太夫妻共同所有,她的丈夫过世后,其50%份额由王老太和四个子女法定继承,即王老太享有60%份额,四个子女各享有10%。

王老太去世后,对老房子所享有的60%份额,法院认为应全部由承担了赡养义务的小女儿继承。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而她儿子的10%份额是在与张某结婚前继承的,属于婚前财产。他去世后,其10%继承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在张某和继子之间分割。

由于张某没有赡养老人,也没照顾过老公,所以判定张某仅继承其中3%的份额。

当然,最后因为法院认为本案属于继承权纠纷,应适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张某五年前就已知道房屋被收购事宜,起诉时早已过诉讼时效,所以,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张某最终的继承份额是“零”。

案子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鄞州法院的这份判决,清晰地认定了王老太的遗产份额分配数额,在某种程度上是透出了这样一个信息:若想要在遗产继承这场“KPI”大考中胜出,必须持有足够份额的“爱心指数”,对亲人付出的关爱越多,法律能够保护你的份额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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