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侨法,加大侨法宣传力度,加强《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知侨法、懂侨法、守侨法的良好氛围,今天下午,嘉定区侨办、区侨联、区法宣办主办,新成路街道党工委承办,嘉定人民广播电台协办的“2017年嘉定区侨法宣传月”主题活动暨“以案释法”专题讲座在新城路街道举办,宣传《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六位律师结合《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内容“以案释法”
上海兰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刘洪律师
(释案主题;用人单位未为华侨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观点:在职期间,单位延迟缴纳社保,可向社保征缴部门投诉。
上海达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刘泽军律师
(释案主题:涉外涉侨远年债务纠纷)
律师观点涉及远年债务纠纷,找司法部门律师请求帮助。涉及远年债务纠纷所需提供的材料比较多且较为复杂,需要在律师帮助下进行多方材料汇总,最终向法院起诉。
上海市专职律师、嘉定区百姓讲师团法律讲师吴静律师
(释案主题:房屋继承与赠与)
律师观点:华侨因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发生纠纷时,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华侨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适用房地产所在地的法律,即适用中国法律。
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嘉定人民广播电台《法宝在线》嘉宾律师吴小乐律师
(释案主题:侨眷遭遇拆违纠纷)
律师观点:侨眷面临拆违中的等利益受损时要合法维权,侨务工作者在针对该类群体咨询也要依法依规解答。
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央视CCTV-12《法律讲堂》节目主讲人,嘉定人民广播电台《法宝在线》嘉宾律师应朝阳律师
(释案主题:公证委托后的诉讼维权)
律师观点:用好公证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以案释法,维护侨益。依法护侨,从我们做起!
上海达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周樑律师
(释案主题:关于涉侨离婚)
律师观点:夫妻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可按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现均系外籍华人,或一方系华侨另一方现系外籍华人,要求离婚,应向居住国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 律师们耐心讲解,台下的侨眷听的十分认真。
● 听了律师们的精彩讲解,台下的侨眷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 今天,区委统战部杨海龙副部长、区法宣办副主任王为农、区侨办副主任唐为民,新成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戈敏燕也来到了活动现场。
据介绍,今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全区各街镇围绕“维护法治、关爱侨界、走进基层、贴近侨心”主题,发动广大侨界志愿者、社区群众,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志愿者活动、侨法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侨法宣传活动。3月9号中午11点至12点的《民生热线》——“法宝在线”栏目也将邀请律师解读《条例》,欢迎关注。
(供稿:付庆杰,唐勐;编辑: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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