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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在资金周转不行,并且资金急需周转的时候,会想要向机构,或者是他人借款。普通借款还好,如果是高利贷的话,就可能需要承担不小的压力。但是在我国,高利贷是合法的吗?它受法律保护吗?关于这些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一般如非必要,人们都不会想要借高利贷的钱的,因为利息过高,很多人都很难还得起钱。那么对于这种高额利息的贷款,是受法律保护的吗?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二、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1、高过法定利息部分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对此也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借款合同仍然合法有效
《合同法》第十二章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一般采取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案当事人的借条也是合同的特殊体现形式。此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仅排斥超出部分利息,并没因此否定本金及限额之内的利息。
3、法律不支持利息预先扣除
4、追还欠款应依法律手段
《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我们可知,高利贷中的借款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利息不全受国家保护的。超出银行利率的部分利息是不予支持的。以上就是关于高利贷是否受国家保护的详细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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