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援助,我就没希望了!”——沧州市新华区“3+2”维权机制保障职工群众依法维权

新华社石家庄12月2日电题:“没有法律援助,我就没希望了!”--沧州市新华区“3+2”维权机制保障职工群众依法维权 张智广 家住沧州市新华区北赵家坟村的郑桂芳女士,2017年经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到市区一家医院做护工时,不慎摔伤导致无法工作,生活陷入困境。几经周折她也没能解决赔偿问题,就在心灰意冷不知如何是好时,朋友告诉她:新华区总工会法律维权中心,兴许能帮助解决。维权中心律师了解情况后,很快运用法律帮她拿到13万元赔偿。 “没有法律援助,我就没希望了!”日前,她来到新华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为工作人员送上绣有“维护正义 热心为民”字样的锦旗。 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委根据区总工会的维权职责,提出了“加强法律维权组织网络化建设、优化法律援助环境,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指导意见,指导创建了“3+2”法律维权机制。“3”即是成立区、乡 (街道)、村(社区)三级维权组织,在区建维权中心,在乡(街道)建站,在村(社区)建点;“2”即是在社区(村)建立维权小组和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区总工会与区司法局整合资源,为各乡(街道)、村(社区)全部配备专兼职律师,公布24小时法律援助服务电话,对中心、站、点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所需法律援助服务的职工群众一律实行免费服务。解决职工群众“想维权找不着门,需花钱”的问题。 他们还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全区100家企业单位、社区农村,开展摸底调查活动,建立律师与企业单位联系服务制度,制发职工群众法律援助联系卡5万余张,要求每名律师一对一指导,具体化帮助,跟踪式服务。 为使农民工及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和熟悉法律援助工作,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组织与大运河爱心志愿者协会联手,成立了职工(农民工)、社区村居民群众维权志愿服务队,深入企业、社区(村)免费发放5万余份“法律知识手册”,利用社区村的宣传橱窗、电子屏、小喇叭、模拟法庭等宣传法律维权知识。还广泛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律维权讲座、入户普法等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免费为职工群众举办法律培训班11期,有效解决了职工群众认识自身哪些权力要保护,怎样去维权的问题。 这个区还建立健全了由区总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和监督的法律援助制度,制定了方便职工、简便易行的工作程序。材料齐全的全部实行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对情况特殊、无法提供经济困难或其他相关证明的职工、农民工,或者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或遇到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者诉讼时效的,先予受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去年以来,这个区总工会法律维权中心会同各级服务站点先后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承办案件137件,及时调处劳动争议案6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冲突2起。区总工会创建和开展的《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获河北省“十大法制成果”奖。 新华区委书记刘建华说,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为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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