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是本期将到期的应收票据承兑。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是本期采用预付货款方式采购较多。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该项目主要核算的是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较上期期末增加。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是本期对钦州医药公司新办公室及仓库的搬迁装修的投入,工程未进行完工结算。

(6)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是本期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较多。

2、报告期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国内外农药市场需求疲软,农药行业进入调整整合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销售下降。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同比借款金额减少支付利息减少。

(3)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财政环境保护专项补贴。

(4)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营业外支出较大。

3、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30日起停牌。经论证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7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向北京德宝恒生贸易有限公司以10.31元/股的价格发行6,304.56万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河南德宝恒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股权。201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3月4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6年3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也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分别进行了核查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1日复牌。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相关财务顾问、评估、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

2、转让丸剂产品药品批文的进展情况

2015年4月1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分支机构制药厂将33个丸剂产品的药品批文以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制药厂已收到转让款360万元,丸剂产品药品批文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3、湖南国发与福建浩伦东方资源物产有限公司的诉讼情况

福建浩伦东方资源物产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浩伦公司”)原为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国发”)的合作方。2014年,湖南国发因未如期收到货款,故对福建浩伦公司提出法律诉讼。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12月16日作出(2014)岳中民二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建浩伦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湖南国发相应款项。

2015年,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然而尚未寻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司法机关无法进行强制执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福建浩伦公司尚欠湖南国发公司货款2,886,641.35元,公司对该笔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厂申请GMP认证的进展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尚未取得新版GMP证书,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中药饮片。中药饮片厂于2016年3月18日递交了GMP认证的申请材料,2016年4月5日至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专家对中药饮片厂进行了现场审核。本次现场审核未发现严重不合格项,对发现的一般不合格项提出了改进要求。中药饮片厂正对现场审核发现的一般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彭韬、朱蓉娟夫妇在收购报告书中承诺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承诺时间:2014年2月25日,承诺期限:2014年5月28日至2017年5月30日。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承诺,在承诺期内未转让公司的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利斌

日期: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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