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婴儿案”“人脸识别第一案”……近年来,生物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涌现出了新型矛盾纠纷,亟需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法律环境予以保障。
7月26日,在杭州法院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专题推进会上,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物经济审判庭授牌仪式举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惠春向杭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志君授牌。
为服务保障杭州生物经济产业发展,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增挂生物经济审判庭牌子。这是全国首个以生命科学、生物技术案件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审判庭。
为什么设在杭州中院?成立的初衷是什么?涉生物经济纠纷案件有哪些类型……带着种种疑问,记者采访了杭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生物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潘才敏,为我们揭开这个专业审判庭的神秘面纱。
Q
生物经济审判庭为何会设在杭州中院?
答:一方面,杭州民营企业荟聚、创新思维活跃,科学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自2014年以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23年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也发端于杭州法院对众多涉网纠纷案件审理和网上法庭的应用。另一方面,杭州中院集中管辖技术类案件,审理经验丰富,多名法官和助理具备法律资格和专利代理师“双证”资质,专家库、技术调查官库、专业陪审员队伍技术力量雄厚。
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生物经济,在司法领域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杭州中院积极向省高院申请,并通过省高院获得省编办同意设立生物经济审判庭,着力对生物经济领域的纠纷集中管辖、统一研判,于2023年7月26日正式授牌设立。
Q
生物经济审判庭成立的初衷是什么?有何意义?
答:
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来看,生物经济已成为新的风口。2021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做大做强生物经济”。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首次在国家层面对生物经济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从杭州来看,截至2020年,杭州已集聚各类生物医药企业2000余家,产业规模破千亿,杭州医药港等生物经济产业平台迅速发展,以生物医药为核心的生物经济产业已然成为杭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合成生物技术、生物识别技术、人工智能诊断等新业态新场景不断涌现,相关法律和政策保障环境仍有待提升。从司法实践来看,近年来,生物经济领域的案件也呈现增长趋势,一些新类型案件对司法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设立生物经济审判庭,建立起跨部门、跨专业的高素质审判团队,可以最大程度发挥现有审判资源作用,为生物经济纠纷审理提供专业化支撑;基于本地丰富的案件资源,有利于总结提炼裁判规则、实现相关领域的裁判规则相统一;杭州作为数字经济的先行地和排头兵,生物经济可以和数字经济相互依托紧密结合,杭州法院有丰富的数字经济案件审理经验和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新业态新问题有深入的研究,设立生物经济审判庭,将有利于促进两者协同发展。综上,设立生物经济审判庭,是司法保障生物经济发展的可行方向和有力举措。
Q
涉生物经济纠纷案件有哪些类型?案件审理有何特点、难点?
答:与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相关的第一、二审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具体包括:专利、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生物信息、基因、检测、辅助生殖、医药和医疗、疫苗、生物育种和生物材料等民商事案件。
以上案件,涉及业务范围广,横跨民商事、知识产权;涉及科技领域新,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都是本领域最前沿;审理难度大,既要懂专业技术、又要懂法律、还要懂行业发展趋势和社会利益所在,对审判人员、审理机制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Q
目前生物经济审判庭审判团队是如何构成的?
答:生物经济审判庭作为杭州中院内设机构,在杭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基础上加挂牌子,人员编制和法官员额不变。应案件需求,组调具备专业化技术背景的知产、民商事员额法官、专业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提升生物经济纠纷案件审判专业性。同时结合省高院、杭州中院审判专家库、专兼职技术调查官库,着力破解技术难题。
Q
下一步,生物经济审判庭有何规划?
答:(一)近期重点工作安排
审判体系建设方面,组建跨部门、跨专业的高素质专业合议庭;建立和完善集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专业型人民陪审员以及司法鉴定于一体的多元事实查明机制;探索构建跨区域司法协作和巡回审判机制。
司法服务保障方面,选取多家生物经济行业代表性企业,深入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司法生物经济权益保护司法需求,制定司法服务保障清单;适时开展司法公开日活动,邀请相关公众走进法庭,了解生物经济审判工作情况;依托共享法庭,在相关生物经济领域行业协会设立法官工作联系点,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和保护机制。
审判主责主业方面,稳妥审理生物经济纠纷案件,注重个案审理和裁判指引,着力统一裁判规则;对于审理中遇到的问题,整理分析,及时作出司法建议,更好地规范和引领生物经济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二)中长期发展规划
加强生物经济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采编信息专报,设立生物经济巡回审判庭;筹建生物经济司法保护案例基地,深入开展生物医药司法案例课题研究合作;举办生物经济司法保护高峰论坛和研讨会,做好调研成果转化。
培育打造精品案件,总结提炼裁判规则,形成符合生物经济审判规律的制度成果。发布典型案例、白皮书、司法保障意见等,保障生物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完善协作机制,推进多元化解纷机制建设,加快构建生物经济全生命周期司法保护体系,提高生物经济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熊媛媛丨编辑:熊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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