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 2021-2022年度考核开始了!

北京律师注意啦~

2021至2022年度

律师执业考核工作开始了!

考核内容、评定标准、考核程序

……

你关心的都在这!

@北京律师 2021-2022年度考核开始了!

工作原则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法定职责,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律师事务所考核与律师协会考核相结合,律师协会对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相衔接的原则,严格行业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律师的合法权益、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执业水平。

考核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考核时间

2022年4月11日至5月31日。

考核内容

(一)律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遵守市律师协会各项行规的情况;

(二)律师遵守律师事务所章程、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四)律师履行个人会员义务情况;

(五)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当事人、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表扬、投诉的情况;

(六)律师受到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表彰的情况。律师违反行业纪律被市律师协会调查处理的情况以及行业纪律处分执行、整改情况;

(七)律师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工作的情况;

(八)律师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市律师协会请示报告的情况,重大案件律师事务所内部集体研究讨论情况;

(九)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完善市律师协会网站会员服务系统会员信息的情况:

(十)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工作要求的情况;

(十一)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情况。

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1.律师遵守《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市律师协会各项行规;

2律师遵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合同、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

3.律师尽职尽责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按照市律师协会有关行规,履行了各项会员义务;

5.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律师本年度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7.律师尽职尽责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

8.律师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市律师协会进行了请示报告,并接受监督指导,重大案件经律师事务所内部集体研究讨论;

9.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完善市律师协会网站会员服务系统会员信息,确保真实、完整、有效;

10.符合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要求。

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1.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

2.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已按要求执行并改正的;

3.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不含)以下行政处罚的。

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1.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

2.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3.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暂缓考核

律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律师协会将对其暂缓考核,待其整改合格、或有调查结果、或处罚期满后再予审查确定:

(一)律师有违反《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本考核年度内被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正式约谈两次以上(含两次),或已被律师协会立案调查的;

(二)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

(三)律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四)律师涉嫌故意犯罪,被取保候审的。

因脱产学习、培训,生病,女律师怀孕或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可在年度考核工作开始前,按照律师执业证书注销程序办理注销。

考核程序

律师事务所对律师进行考核

1.各律所在考核阶段应当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同时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做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暂缓考核”等考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考核意见应当送交律师本人阅签。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成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对考核意见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律师,合伙所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做出决定,个人所应当由主任做出决定,并保留书面材料。

律师应当亲自填写《2021至2022年度北京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将本人亲笔签名的纸质版提交律所汇总。

2.律师和律所应当登陆并完善市律师协会网站会员服务系统(

https://wwwbeijinglawyersorgcn)中本所和律师的必填信息。

律师事务所网上申报

律师事务所应分别在“首都律师网”和“律师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应考核材料。

1.首都律师网

在年度考核期间,律师及律所应当认真、如实填写《2021至2022年度北京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表格中的“律师本人签名”“律所主任签名”,均应手写,并加盖律所公章。

律所应负责将所属律师的纸质版考核登记表收集汇总并扫描成PDF文件,制作成压缩包,登陆“首都律师网”(

https://wwwbeijinglawyers.orgcn),通过“律师智能工作平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进行上传。

2.律师管理系统

在“律师管理系统”(http://xkywbjsfgovcn)中律所可通过“业务管理”“年检申报”栏目提交相应材料,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一栏中,考核意见默认状态为“称职”。登记状态根据考核意见自动关联,无需手填。考核意见为“不称职”和“暂缓考核”的律师,律所应当在“情况说明”栏目中提交电子版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本所考核内容、标准、对律师考核意见为“不称职”或“暂缓考核”的原因以及处理措施。

市律师协会网上审查

市律师协会对律所网上申报的律师考核意见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给予“初审通过”,审查未通过的,给予“重新考核”并说明原因,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重新提交,市律师协会给予“初审通过”并最终确定律师考核结果。

市律师协会发布“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履行会员义务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市律师协会不再出具纸质版《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履行会员义务证明》。市律师协会将在首都律师网实时更新发布“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履行会员义务公告”,供律所和区司法局查询。

考核结果

(一)律师考核结果评定为“称职”或“基本称职”的,由区司法局在律师执业证上加盖相应备案章。

(二)律师考核结果评定为“不称职”的,由区司法局在律师执业证上加盖相应备案章。市律师协会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其改正,并安排其参加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教育。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由市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情节严重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建议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三)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市律师协会如实报告,市律师协会核实后责令其限期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市律师协会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公示

市律师协会对全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在首都律师网对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公示。

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市律师协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公告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由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对社会公告。

年度考核期间市律师协会相关事项的办理

4月11日至5月31日,实习人员备案申请正常受理。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重新执业和异地变更执业机构人员面试考核申请照常受理。面试考核照常进行。

工作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至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本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本所律师年度执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严格对律师进行考核,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按照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考核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所及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相关文件下载

附件1

@北京律师 2021-2022年度考核开始了!

扫描二维码下载查看

2021至2022年度北京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

@北京律师 2021-2022年度考核开始了!

扫描二维码下载查看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文件上传操作指南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8-07 10:05
下一篇 2023-08-07 10:1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