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只能聘请律师替自己打官司吗?

生活中随时可能发生民事纠纷。发生纠纷后,若需要诉讼解决,当事人只能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与民事诉讼吗?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见,除了律师之外,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都可以代理当事人参与民事诉讼。当然,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为了节约诉讼成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近亲属或者员工来代理自己参加民事诉讼。对于“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这类代理人,实践中需要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相应的证明,所以实际上这类代理非常少,可以说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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