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企业拆迁律师-企业拆迁被强行占地该如何维权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土地征收应该先补偿后搬迁,否则就是违法占地。那么,企业拆迁被强行占地该如何维权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贵州企业拆迁律师-企业拆迁被强行占地该如何维权

  贵州兴义市的王先生经营企业从事蔬菜种植,2019年因高速建设项目该地被征收,于当年5月收到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通知书》,要求王先生的企业在月底前自行搬迁,否则自担不利后果。王先生通过诉讼后,该拆迁通知书被相关部门自行撤回。但到了2019年,行政机关还是对王先生的企业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并强行占用了该地。

  本案中的行政机关在未作出书面拆除催告及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情况下,就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王先生的房屋,违反程序正当原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4条第二款第(一)项,“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之规定,应予确认违法。

  该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被征收人王先生应及时搜集房屋被拆造成实际损失的各项证据,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标准,确定合理的补偿数额。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贵州企业拆迁律师-企业拆迁被强行占地该如何维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8-04 22:20
下一篇 2023-08-0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