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法规政策问答① | 这些与你相关的劳动合同知识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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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一”连休5天,

假期已经过半的你,

休息的怎么样啦?

劳动法律法规政策问答① | 这些与你相关的劳动合同知识要知道

平时工作中,

我们作为劳动者,

除了专业内的知识外,

这些关于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

也要掌握!

所以今天小钱来给大家普法啦!

这15个关于“劳动合同”的小知识

赶紧来看!

劳动法律法规政策问答① | 这些与你相关的劳动合同知识要知道

1.什么是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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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是集体合同?

答: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也可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订立专项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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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订立集体合同有什么程序要求?

答: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若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具体程序为:

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通过。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获通过的,劳动者一方应当提出修改方案,重新协商。重新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再次提交讨论和表决。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集体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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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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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什么是劳务派遣?

答: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所属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直接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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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有何法律特点?

答: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法律特点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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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哪几种?

答: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其中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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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法律有什么特别规定?

答: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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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下方案例中,王鹏要求与某物业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成立吗?

王鹏于2016年4月进入某物业公司从事秩序维护员工作,与该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2018年3月2日该物业公司提前通知王鹏将在本期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王鹏续签劳动合同,王鹏提出异议,称自己一贯工作表现良好,且按法律规定公司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予以拒绝。王鹏要求与该物业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成立吗?

答: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由于王鹏与该物业公司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王某并不存在可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王鹏提出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该物业公司应当与王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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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答: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也就是说,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还可以约定其他条款。但是约定其他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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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务派遣合同条款除必须具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还其他什么特殊要求?

答: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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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

答: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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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企业可以随意决定试用期长短吗?

某科技公司招聘研发人员,张亮在网站上见到招聘公告后应聘至该科技公司并被录用,该科技公司与张亮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自2016年3月2日起至2018年3月1日止,其中试用期6个月,即2016年3月2日起至9月1日止。试用期满后,张亮因不满公司的薪资待遇和工作环境遂提出辞职申请离开该科技公司,后经向人力社保部门咨询,被告知试用期约定违法,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张亮要求科技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能成立吗?

试用期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进行设定,按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各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张亮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按规定,科技公司只能与张亮约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而科技公司却与张亮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其中4个月的试用期约定违反法律的相应规定,试用期满后张亮离开科技公司,可以向科技公司要求按转正后工资标准支付4个月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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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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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答:竞业限制义务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超过二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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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知识大家都get了吗?

不过也要提醒大家,

在疫情完全解除前,

既要放松心情、领略山川秀美,

也要做好防疫措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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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社发局

| 编辑:刘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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