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年轻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成武县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传递司法温情

“给年轻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成武县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传递司法温情

5月7日,成武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玉佩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主持公开听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全程参与听证。

2022年2月18日18时40分左右,申某某驾驶机动车与被害人杨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死亡。经认定,申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移送成武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及时依法审查案件,全面详细了解案情,认为申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申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并取得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对申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给年轻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成武县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传递司法温情

听证会上,刘玉佩检察长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受理经过、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及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深入询问并认真评议,一致认为对申某某作不起诉处理,既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做到刑罚教育与挽救目的相统一,也符合法律规定,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希望你能深刻认识到此次不起诉决定是国家对你的关爱,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为你争取的宽大处理,要珍惜这一得之不易的机会,加强自我改造,奋发图强,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奉献社会。”听证会上,听证员对申某某再次进行教育。

“给年轻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成武县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传递司法温情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于检察机关给予的不起诉决定,我和我的家人万分感谢,检察长能够亲自主持听证,也让我深受感动。”申某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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