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楔子
有人说做事要分三个层次:
1.战略,是最高层次,大方向的选择。
2.战术,如何实现目标的具体操作。
3.攻略,目标已定,资源已定,别人的经验也已经确定下来,我们照猫画虎就行了——用他山之石攻我们面前的玉。
在大多数人看来,攻略可能是最低级别的,甚至可以说是最没有什么大出息的。
但是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看法,而不同的看法,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因为在某些人看来,攻略思维恰恰是最好的思维方式,比如罗胖就是这样认为的。
事实上确实如此,比如一个年轻的刑辩律师,想要弯道超车,战略战术都可以忽略不计,攻略一定要用起来。
〇1
遇到复杂的目标,立刻把它分解成小任务。
目标太复杂,给人的感觉就像狗咬刺猬一样——无从下口,但是分解成小任务,就会大不相同,因为一旦分析别人的攻略和经验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比如,遇到一个刑事案件,想要获得一个满意的结果——有效果的辩护,出彩的庭审效果。
这就是一个复杂目标,要把它分解成小任务:
1.会见嫌疑人。
2.反复阅卷。
3.沟通办案人员。
4.庭审预案(包括发问提纲、质证提纲、辩护意见)。
5.庭审发问。
6.庭审质证。
7.法庭辩论。
……
上述7个小任务,从网上都能找到其他高手分享的经验或者攻略,拿来就可以用。
把这7个小任务反复的训练,直到炉火纯青,再将7个小动作合成一个大动作,基本上离成功就不远了。
〇2
拿来主义,并不羞耻。
只要有现成的智力资源可用,就不要犹豫,应该果断的采取拿来主义。
实际上我们的问题,90%以上的都已经有了答案,而且大多数都已经公布在了互联网上。
而这些已经公布出来的攻略,大多数已经经过了千锤百炼,已经很成型,直接拿来就用,几乎没有问题。
作为刑辩律师,年轻的刑辩律师,不需要那么较真,觉得任何问题都必须自己研究出来才能用,甚至不屑于套用别人的成熟东西,这样,只会自己吃亏。
绝不会有额外的好处。
比如其他人总结的质证经验或者辩护经验,都已经写成文章,甚至集结成书出版,我们花一点钱买一本书,埋头苦学一个星期,比闭门造车一年进步的都快。
何必死要面子活受罪呢?
〇3
自己做事的成功经验,也要攻略化,可以自己用,分享给别人也不错。
年轻律师有三个问题急需要解决:
1.经验不足。
2.当事人不信任
3.缺少案源。
而如果有了成功的办案经验,攻略化之后分享出去,恰恰可以解决上面的三个问题。
1.有了成功经验,多多总结,那么年轻律师的经验会越来越多。
任何一个人都是从没有经验走向有经验,都要有这么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而有了一个经验,就有可能有多个经验……
2.经验总结的多,分享的多,当事人从网上能够检索到我们分享的内容,就会更加信任咱们的律师。
喜欢分享的人,会得到更多人的喜欢。
3.金杯、银杯,不如当事人的口碑。
一旦把经验攻略化了,分享出去了,赢得了一些人的信任,这些当事人会是我们年轻律师的移动广告牌,到处帮我们宣传。
案源缺少?
当然也就不不是问题了。
尾声
因为最先抵达目标的人,可能不是速度最快的人,而是犯错最少的人。
如何才能犯错最少?
多借“他山之石”,就可以少走弯路,少犯错误。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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