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所处为婴幼儿食品行业,主要从事婴幼儿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营养米粉、亲子食品、儿童奶和其他婴幼儿辅食等。通过持续研发、制造、销售科学、安全的婴幼儿食品,以及提供温馨、专业、亲切的母婴服务,帮助中国婴幼儿健康成长,已成为婴幼儿食品领域的领导品牌之一。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市场规模将稳步提升,儿童营养健康食品将获得快速发展;

2、政策推动行业加速调整,品牌数量将减少,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

3、国际化全球化的步伐在加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和更多的机遇;

4、营销模式趋向多样化,品牌的提升将是永恒的主题。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在配方奶粉行业变革进入深水区的大环境下,在海淘、跨境电商、价格战的不断冲击下,公司继续主动转型以谋求进一步的发展,持续进行转型升级,探索商业模式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业务模式,推进新业务模式的创新,以创新求生存,以创新促发展,尽管业绩有所波动,但市场份额依旧保持。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34亿元,同比下降10.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增长50.4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7家,新增子公司均为直接设立,具体如下: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振泰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6-006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上午10点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3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15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年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34亿元,同比下降10.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增长50.45%。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56,820,185.33元,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682,018.5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03,524,087.32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34,662,254.12元。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8、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必清先生、Johannes Gerardus Maria Priem先生、朱晓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33.7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7.4亿元;

2、向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6.31亿元;

3、向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4亿元;

4、向工商银行西湖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5亿元;

5、向兴业银行杭州湖滨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1亿元;

6、向中国银行杭州市城东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5亿元。

7、向农业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3亿元;

8、向招商银行杭州滨江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2亿元。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振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有效。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搬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的公告》。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再次顺延的议案》。

鉴于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吉林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16年1月4日完成,目标公司的经营调整也随后开始,为了显示交易公平和业绩承诺的严肃性,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就业绩承诺期限顺延及各时间段金额无变化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股权转让方浙江美丽健实业有限公司及杭州美丽健投资有限公司承诺目标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1800万和2000万。

以上业绩承诺如未能实现,补偿款应当在每年的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全额支付。

其余内容与原协议一致,具体详见已披露的《关于收购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为:“饼干、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糕点、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氮气的生产;婴幼儿食品、孕婴童系列乳制品、营养食品的研制、开发;物流等。” (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子公司经营范围调整相关手续。

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金千人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2016年3月16日-2018年5月11日)。原证券事务代表祝迪生先生将继续履职。

金千人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贝因美大厦

联系电话:0571-28038959

传真号码:0571-28077045

电子邮箱:jinqianren@beingmate.com

1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1、2、4、5、8、9、10、11、1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简历:

金千人: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2011年12月加入贝因美,曾任法务主管,现任证券法务经理。金千人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6-008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00元,共计募集资金180,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1,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39.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0,360.8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10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6,454.9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11.60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111.47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6.4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3,566.3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88.00万元。

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182.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对以增资方式收到的募集资金,也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11年12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对以增资方式收到的募集资金,也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12年9月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3年7月11日,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注销本公司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20200801990000114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20202041990014955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进行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配套流动资金18,872.45万元。

[注2]:其中配套流动资金1,000万元。

[注3]、[注4]:超过投资进度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利息。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注1]:超过投资进度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利息。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关联方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恒天然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然集团”)及关联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不含税)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必清先生、Johannes Gerardus Maria Priem先生、朱晓静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274万元

法人代表:杨博鸿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15楼。

经营范围:高科技开发及咨询,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批发、零售:服装、玩具、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初级食用农产品,化肥、燃料油、润滑油、纺织化纤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橡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纸制包装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棉花;计算机软件开发及应用服务;物业管理;日用品出租;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贝因美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贝因美集团资产总额429,722.06万元,净资产201,482.30万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4,506.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154.38万元。(未经审计)

2、杭州比因美特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因美特”)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人代表:徐达新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131号中豪凤起广场B座2层D室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童车,玩具,服装,鞋帽,纺织品,床上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品,家具,日用百货,纸制品,五金电器,通信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化工原料。服务:孕、婴、童用品的开发。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比因美特为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比因美特资产总额3,233.52万元,净资产1,773.20万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592.33万元,净利润-391.94万元。(未经审计)

3、杭州丽儿宝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丽儿宝”)

注册资本:570万元

法人代表:徐达新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131号中豪凤起广场B座2层C室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百货,百货;服务:儿童用品设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杭州丽儿宝为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杭州丽儿宝资产总额1,742.23万元,净资产1,044.17万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830.71万元,净利润-173.98万元。(未经审计)

4、杭州比因美特亲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子超市”)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法人代表:李志容

注册地址:杭州江干区凤起东路131号2楼A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零售: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婴儿用品,纺织品、工艺艺术品、文具、玩具、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办公自动化设备;服务:摄影、承办会展、经济信息咨询、家政服务、非医疗性个人健康咨询、教育信息咨询。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亲子超市为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亲子超市资产总额1,519.03万元,净资产671.34万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696.72万元,净利润128.25万元。(未经审计)

5、宁波妈妈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妈购”)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人代表:陶杨

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港东大道5号4楼4036-2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婴童用品、玩具、床上用品、家居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厨房及卫生间用具、珠宝首饰、工艺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妈妈购为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妈妈购资产总额2,754.19万元,净资产120.88万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37.27万元,净利润20.88万元。(未经审计)

6、杭州孕采赫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孕采赫拉”)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法人代表:叶宏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136号506室

经营范围:服务:非医疗性个人健康咨询、承办会展,公关活动策划,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孕采赫拉为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杭州宏元资产总额62.86万元,净资产-149.11万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7.34万元,净利润-331.09万元。(未经审计)

7、杭州小贝大美亲子综合服务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小贝大美”)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佳

主要经营场: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15层1501室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家政服务、教育信息咨询。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是小贝大美的合伙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小贝大美资产总额1.75万元,净资产-0.56万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85万元,净利润-0.56万元。(未经审计)

8、恒天然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西兰奥克兰王子街9号

公司性质:新西兰合作企业

公司编号:1166320

新西兰商业编号:9429036748471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6日

恒天然集团是总部位于新西兰的乳制品生产商及出口商,其主要业务包括大宗乳制品的贸易与营运、原料乳粉的销售、品牌乳制品的出售及向餐饮业客户提供乳品原料及品牌消费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恒天然集团下属公司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股东。

2015会计年度(截至2015年7月31日):恒天然集团资产总额1,831,500万元,净资产647,300万元,2015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84,500万元,净利润46,600万元。(新西兰元)

9、履约能力分析

贝因美集团和恒天然集团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前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市场价格是指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成本加成价是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恒天然集团将指定适当下属子公司与公司签订并履行具体的协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经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必清先生、Johannes Gerardus Maria Priem先生、朱晓静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6-010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宜昌贝因美”)、 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贝因美”)、杭州贝因美豆逗儿童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豆逗”)、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贝因美”)、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母婴”)、宁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广达盛”)、贝因美(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贝因美”)、BEINGMATE (IRELAND) CO., LIMITED(以下简称“爱尔兰贝因美”)鉴于经营需要需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全资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拟为宜昌贝因美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北海贝因美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贝因美豆逗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黑龙江贝因美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贝因美母婴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宁波广达盛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天津贝因美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爱尔兰贝因美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宜昌贝因美成立于2007年1月12日,住所为宜昌市经济开发区大连路28号,法定代表人杨东亮,注册资本4,8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婴幼儿食品、婴童系列乳制品、营养食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饼干、淀粉糖、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糕点;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生产及销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宜昌贝因美总资产29,533.51万元,净资产15,226.12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9,867.75万元,净利润7,339.69万元。

2、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北海贝因美成立于2007年1月23日,住所为北海市北海大道工业园区11号,法定代表人杨东亮,注册资本11,55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乳制品的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北海贝因美总资产34,576.56万元,净资产19,391.56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6,207.10万元,净利润1,324.93万元。

3、杭州贝因美豆逗儿童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贝因美豆逗成立于2003年9月18日,住所为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安溪杜成村,法定代表人阮建华,注册资本6,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婴幼儿食品及其它配方谷粉、淀粉糖、饮料;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贝因美豆逗总资产25,878.65万元,净资产15,150.96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9,117.25万元,净利润1,236.91万元。

4、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贝因美成立于2005年3月29日,住所为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大庆路6号,法定代表人黄焘,注册资本33,472.7535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其他乳制品制造。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黑龙江贝因美总资产153,139.20万元,净资产105,375.77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78,625.06万元,净利润8,553.85万元。

5、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贝因美母婴成立于2008年9月19日,住所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12号,法定代表人黄焘,注册资本22,500万元,本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贝因美母婴总资产55,420.83万元,净资产18,130.0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50,588.53万元,净利润2,147.66万元。

6、宁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广达盛成立于2013年6月18日,住所为宁波保税区港东大道5号4楼4042室,法定代表人袁芳,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相关经济咨询服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宁波广达盛总资产27,012.20万元,净资产17,068.57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9,706.38万元,净利润1,512.21万元。

7、贝因美(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贝因美成立于2009年12月31日,住所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55号3号楼503,法定代表人阮建华,注册资本6,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销售婴幼儿食品;婴幼儿教育咨询服务;物流服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天津贝因美总资产6,343.39万元,净资产5,565.6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3.82万元。

8、BEINGMATE (IRELAND) CO., LIMITED

爱尔兰贝因美成立于2013年12月6日,住所为Limited 214 Building 1000 Unit 1201-1202 City Gate Mahon Cork,注册资本500万欧元,公司号536434,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贝因美的全资孙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贸易;婴幼儿配方奶粉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爱尔兰贝因美总资产7,455.65万元,净资产2,609.89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6,153.46万元,净利润1,127.2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下属全资公司宜昌贝因美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北海贝因美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贝因美豆逗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黑龙江贝因美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贝因美母婴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宁波广达盛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天津贝因美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爱尔兰贝因美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下属全资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上述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35,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95%。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全为对下属全资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135,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95%,实际发生的对下属全资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51.52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5%。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6-011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的公告

一、搬迁事项概述

1、搬迁事项基本情况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策性搬迁通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根据宜昌高新区管委会2016年1月29日下发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贝因美”)位于宜昌开发区大连路28号的厂区要求进行政策性搬迁,并尽快与宜昌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和地上建(构)筑物收回补偿合同。

公司与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宜昌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就全资子公司搬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次整体搬迁涉及的补偿总额为23,96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搬迁的议案》,拟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宜昌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和《地上建(构)筑物收回补偿合同》。

3、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三、交易对方概况

交易对方为宜昌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涉及搬迁和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宜昌贝因美位于宜昌开发区大连路28号的厂区,涉及土地面积合计约为 122,477.84平方米(合约183.72亩)(土地证号:宜市国用(2007)第100205019-1号、宜市国用(2007)第100205019-1号),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3,911.58平方米。

标的资产属于宜昌贝因美的生产经营基地,产权所有人为宜昌贝因美。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五、中介评估机构评估结论

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6】第01—08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

拟收储宜昌开发区大连路28号地块所涉及的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价值及相关损失评估值为人民币23,965.64万元。

六、合同主要内容

1、《地上建(构)筑物收回补偿合同》主要内容

(1)、补偿范围:地上建筑物、特殊装修、构筑物、管网、不可搬迁设备、绿化等。

(2)、补偿价格:根据相关评估报告结果并经协商一致,补偿费用为人民币16,415万元。

(3)、支付方式: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宜昌贝因美新项目工程进度支付补偿款,项目开工10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款1亿元,项目主体完工10个工作日内支付1亿元,项目达产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3,960万元。(上述款项含土地收回补偿费用7,545万元)

(4)、宜昌贝因美有权继续使用此次整体搬迁所涉及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至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为止。

(5)、宜昌贝因美所持建(构)筑物房权证等资产证明文件待搬迁时再交付土地储备中心,并协助土地储备中心办理房权证移交相关事宜。

(6)、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主要内容

(1)、土地收回补偿:根据相关评估报告结果并经协商一致,土地收回补偿费用为人民币7,545万元。

(2)、付款方式: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宜昌贝因美新项目工程进度支付补偿款,支付进度见《地上建(构)筑物收回补偿合同》约定。

(3)、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宜昌贝因美将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证明文件及收回有关资料交付土地储备中心,并协助土地储备中心办理土地权属变更事宜。

(5)、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次搬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整体搬迁地块目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贝因美的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由于合同约定宜昌贝因美有权继续使用此次整体搬迁所涉及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至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为止。故不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预计将发生清理无形资产、房屋构筑物及附着物、不可搬迁设备设施等资产类报废损失约1.11亿,依据搬迁进度及补偿款的到账情况,在此类资产报废损失发生的当期,对应补偿金额结转入营业外收入,并将其公允价值与其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3、公司预计在整体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搬迁费用、停工损失金额、交通补助等费用约0.23亿元,依据搬迁进度,在此类费用发生的当期,对应补偿金额结转入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4、本次整体搬迁涉及的补偿总额为23,960万元,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补偿款。依照补偿合同中拟定的搬迁及付款进度及公司预计搬迁完成时间在2018年6月左右,因此对相关损益影响仅限于2018年。预计相关补偿款对2016年、2017年、2018年税前收益产生的影响分别约为0亿、0亿元、1.056亿元。以上搬迁补偿款的业绩影响为公司测算数据,最终须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6-012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6日

会议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一)股东大会届次: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1日下午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贝因美大厦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6日。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搬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第5、6、7、8、9、10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分别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201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4月7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53;传真号码:0571-28077045。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迪生 杨桂珍

联系电话:0571-28933580

传真号码:0571-2807704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祝迪生 杨桂珍

联系电话:0571-28933580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

邮 编:310053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2、授权委托书。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0;

2.投票简称:贝因投票;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记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票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贝因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15:00时2016年4月11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6-013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6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新海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7-29
下一篇 2023-07-2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