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起诉法院之完美结局……

文|庄志明律师

临睡觉前碰巧看到“周立太律师”的微博,顿时为之一振:

律师起诉法院之完美结局……

|周立太律师就律师事务所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财产赔偿一案

发表谈话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诚恳的态度值得赞赏。近来不同媒体对此极为关注,引起社会高度重视。昨日城关区法院周雷副院长代表城关区法院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因法院承办人的不当行为给本人造成的相关损失表示深刻的致歉,承办法官也主动表示对产生的差旅费进行补偿,由于诉讼目的已达到,因此提起的赔偿诉讼已无必要。周雷副院长与该院纪检组长及该院齐庭长于今日下午两点半亲自到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与本人见面,更一步表达歉意。足以说明城关区法院态度是诚恳的,值得赞赏。本人认为律师及司法机关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当相互尊重,共同促进司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是每一个法律人应尽的职责。|

最终周立太律师和法院双方握手言和了。此前是什么情况呢?

此前是如此的:

律师起诉法院之完美结局……

今年3月29日下午5时许,即将到达兰州的周立太在动车上接到被告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电话告知,称原确定的开庭时间不再开庭,从而导致原告指派的律师周立太用去往返动车票444元,住宿费158元。因被告的法官不提前通知,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理应赔偿。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差旅费、住宿费共计602元,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这是一起很罕见的律师起诉法院的民事案件。

律师起诉法院之完美结局……

帖子是6月27日发上网的,案件网上立案是6月26日,显示状态是“待审核”。

律师起诉法院的舆情事件27日事发,29日即有正式回应,这效率之给力,这效果之杠杠。

6月29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红星新闻表示,该院在6月28日关注到关于此事的舆情后,随即与办案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了核实,发现周立太律师反映的该院临时取消开庭但并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以及未向律师送达判决书的情况确实存在。“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误。我们已经向周律师当面道歉,并愿意承担周律师的损失。”

周立太律师通过网络爆料引起有关法院的高度重视,法院一方面对他进行了道歉,另一方面又给予了经济补偿,这是一起很成功的网络维权案例。

被告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面对律师网络大V的监督批评,不做鸵鸟,而是积极回应,甚至登门拜访,赢得了律师的赞赏和肯定,这是一个双赢的结局。

律师和法官本来就是法律共同体,有问题旗帜鲜明地指出来,相互理解,相互谅解,不要搞背后动作,这才是真正的良性互动。如果双方死杠,对谁都没好处。

周律师和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化干戈为玉帛,堪称经典,速战速决,完美化解舆情危机。笔者在此为司法机关的谦虚诚恳——点赞!从周立太律师的这次事件得到一个启示,律师拥有一个生动活泼威猛的网络账号是极其重要的。

网络账号,你有未必用得上;但没有,关键时候就会感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每一个法律人都得熟练运用好、依法维护好自己的网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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