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问|邻居私自在楼道中“破窗建门”,应如何处理?

近日,河北的赵强(化名)发现,与自己同一楼层的邻居在楼道里私自将窗户改为了一道门使用。赵强想知道,邻居此举是否合法?又该如何处理?

解答:

对此,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马欣宇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属于业主共有。这就是说,小区内的楼道等公共通行区域属于业主共有,赵强的同层邻居私自破窗建门是违法的。

对于赵强该如何处理此类问题,马欣宇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遇到侵占通道、占用消防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投诉。由此,赵强可以先通过业委会、物业公司与邻居沟通,让其及时恢复建筑原貌。如果协调不成,赵强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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