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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某公司董事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诈骗的方式非法集资,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三百多万元。近日,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原广西济华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萧某等人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萧某等人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九年不等。
△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情回顾
萧某,广东高州人,2014年11月注册成立了广西济华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金轮时代广场。
△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让投资者相信公司有真的经营项目,萧某等人虚构广西济华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的投资项目,在株洲市区中心广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向社会公众发放印有“广西济华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名片及传单,虚假宣传公司在广东、湖南等地拥有蔬菜种植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并许以高回报率,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书的形式,在没有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吸纳集资款。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共计有投资者123人,非法集资三百多万元。
近日,法院对萧某等人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萧某等人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九年不等,并处罚金二十到三十五万不等。
检察官提醒非法集资常用的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友情诱骗等。对于投资人来说,首先要能够扛得住高额回报率的诱惑,要了解产品具体是什么样的形式和模式,很多收益很高的产品可能存在一定的陷阱。
在投资前,大家要对投资的企业有初步的了解,对于不了解和不熟悉的行业要多咨询专家和业内人士,多方面了解资料,谨慎投资,不要盲目追求高息回报。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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