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之间会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而房屋拆迁协议书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要确定拆迁是否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协议是否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房屋拆迁协议
依法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拆迁协议书通常是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房屋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未签补偿协议先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
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以上是关于“房屋拆迁协议书”的内容,在房屋拆迁中,很多当事人经常会遇到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操作,当遇到征地拆迁纠纷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下提供一些律所供当事人应急。
北京十大拆迁律师排行榜律所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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