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场纠纷在牧区具有多发性、普遍性特点,该类案件的实质化解对于地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前沿支点”作用,扎实推进司法为民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农牧民实际问题,近日,兴海县人民法院五龙法庭联合院言和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历经15年之久的草场纠纷,为维护辖区平安和谐筑起防线。
案情回顾根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规定,1999年本案原告父亲香某依法获得600亩草场使用权,该草场与被告家草场相邻。2008年原告家发生重大变故,父母亲双双出走,只留下三个年纪尚小的孩子相依为命(即本案三位原告),后原告家草场被邻居俄某侵占至今。经兴海县人民法院调查核对发现,1999年香某依法承包的600亩草场于2012年重新确权后,本案三位原告取得草原使用权证,该案涉草场中确有三原告600亩草场。
收案起初,法院干警通过分析研判原、被告双方草牧场纠纷产生的原因,针对矛盾的焦点,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为尽快化解纠纷,干警们通过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从不同角度出发,以情理、法理相结合的方式感化说服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返还被侵占草场,承诺赔偿三位原告15年期间的草场侵占损失60000元并当庭履行。至此,一起长达15年的草牧场纠纷在干警们的努力下成功化解。
群众无小事,点滴暖人心。作为服务一线的基层人民法庭,兴海县人民法院五龙法庭将继续保持初心,用心做好审判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兴海县法院编辑:郝光华审核:詹国彬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