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的恩怨终于此———五龙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历经15年之久的草场纠纷

草场纠纷在牧区具有多发性、普遍性特点,该类案件的实质化解对于地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前沿支点”作用,扎实推进司法为民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农牧民实际问题,近日,兴海县人民法院五龙法庭联合院言和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历经15年之久的草场纠纷,为维护辖区平安和谐筑起防线。

案情回顾

根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规定,1999年本案原告父亲香某依法获得600亩草场使用权,该草场与被告家草场相邻。2008年原告家发生重大变故,父母亲双双出走,只留下三个年纪尚小的孩子相依为命(即本案三位原告),后原告家草场被邻居俄某侵占至今。经兴海县人民法院调查核对发现,1999年香某依法承包的600亩草场于2012年重新确权后,本案三位原告取得草原使用权证,该案涉草场中确有三原告600亩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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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起初法院干警通过分析研判原、被告双方草牧场纠纷产生的原因,针对矛盾的焦点,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为尽快化解纠纷,干警们通过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从不同角度出发,以情理、法理相结合的方式感化说服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返还被侵占草场承诺赔偿三位原告15年期间的草场侵占损失60000元并当庭履行至此,一起长达15年的草牧场纠纷在干警们的努力下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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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无小事,点滴暖人心。作为服务一线的基层人民法庭兴海县人民法院五龙法庭将继续保持初心,用心做好审判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十五年的恩怨终于此———五龙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历经15年之久的草场纠纷

供稿:兴海县法院编辑:郝光华审核:詹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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