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游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游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和支持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人大以决定的形式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市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支持龙游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高水平建设法治龙游。
《决定》传递出哪些信息?
检察官特地划了重点
01 明确“四大检察”
全力服务保障党委中心工作
刑事检察强力度。着力发挥职能作用,在“捕诉一体”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进下,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平安龙游建设。
民事检察重实效。着力完善多元化监督机制,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
行政检察重化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重协调。牢牢抓住“公益”核心,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的案件办理力度,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02 明确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导和配合
人大指导,监督有力度。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法律实施情况报告,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导,听取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监督有关单位自觉接受和配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政府支持,履职有保障。县监察委员会要加强与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衔接,建立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机制,对法律监督中发现不规范、违法的行政及司法行为,要建立追责机制。行政机关要依法向县人民检察院开放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库,认真办理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监督意见,配合做好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应诉出庭、判决执行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经费保障,改善办案条件,满足法律监督工作需要。
畅通渠道,信息无壁垒。县人民法院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融合对接,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对抗诉、诉判不一、改判等案件定期开展质量分析,研讨共性问题。县公安局要与县人民检察院完善和落实专项打击会商机制和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主动接受县人民检察院对治安案件的事后监督,利用办案一体化系统,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03 共同织就一张“法律监督网”
让监督“看得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积极配合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促进形成人人支持法律监督、参与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良好氛围。
让监督“理得顺”。县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客观公正、精准监督的新理念,完善多元化监督机制,做硬检察拳头,做强监督主业,做专专业检察,做实基础业务,全面提升核心战斗力。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等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
让监督“推得广”。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对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需要查询的信息,要予以支持配合。新闻媒体要加强与县人民检察院的日常沟通联络,加大对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社会知晓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协助和配合,积极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和举报线索。
稿件来源:龙游检察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