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回顾(十三)」无德律师施伎俩 女当事人与狼共舞引火烧身

「大案回顾(十三)」无德律师施伎俩 女当事人与狼共舞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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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回顾(十三)」无德律师施伎俩 女当事人与狼共舞引火烧身

开栏的话

1948年,焦作彻底解放后,当时的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在焦作设县。1952年9月15日,焦作矿区人民法院成立。1956年12月10日,焦作矿区人民法院改设为焦作市人民法院。1974年4月6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六十多年来,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审结了大量的案件。其中不凡有最值得纪念的经典案件,它们或是有着极大的社会影响力、舆论关注度高,或是案情疑难复杂,或是涉及新情况、新法规……这些案件记录着法治进步的脚印,培育着法治的信仰,弘扬着法治的精神,也折射出法院人的不懈努力与崇高追求。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加强人民司法史教育”的指示精神,集中展示人民法院多年来积淀的经典案例,焦作中院官方微信特开辟“大案回顾”栏目,解开尘封的历史,回顾经典案例,以此传承法院文化与司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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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德律师施伎俩

女当事人与狼共舞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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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1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洪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身为律师的王洪斌,面对女当事人抵挡不住诱惑,给年轻貌美的女当事人设计了一个个 “玫瑰陷阱”,屡屡骗财劫色。尤其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王洪斌在杀死一个女当事人后,还以帮助找人为借口诈骗受害人家属钱财,最终踏上人伦灭绝的不归之路——

无德律师两面三刀

女当事人接二连三落入陷阱

王洪斌1969年出生于河南省焦作市温县温泉镇,曾在河南武警二支队特警大队服役,转业到地方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1990年,他报名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4年后获得了法律专业的本科文凭,后来又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并先后在当地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打工。

王洪斌通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一名律师,应该好好珍惜才是。然而,他在从事司法工作中却动起了歪心思,利用自己熟知法律的优势和当地人对法律知识的缺乏,钻法律的空子惟利是图。

温县林召乡一位年逾六旬的农民,因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恰恰碰见在林召乡司法所咨询法律的王洪斌。王洪斌口若悬河,骗得了这位老汉的信任,说只要他交900元的“立案费”,保证官司能打赢。王洪斌拿到钱后连个收条都不打,后来干脆什么都不承认,反而指责那位老汉凭空诬陷他。

王洪斌替当事人代理官司,难免要和公、检、法等部门的人打交道。时间长了,他就把认识这些单位的“某某某”作为炫耀的资本,每次承揽案子时都不免向当事人吹嘘一番。有一段时间,王洪斌因代理一起伤害案件,经常往检察院跑。当他得知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不具备批捕的条件时,反过来主动往犯罪嫌疑人家里跑,说他可以找“关系”摆平此事。当事人家属不知底细,只好怀揣600元钱,跟着王洪斌来到检察院门口。王洪斌让他们站在门外等,自己假装去“打点”。他则在检察院办公楼上了一趟厕所,再随便转了一圈,随后把钱往自己的口袋里一塞,出来后说他把事情办好了。

温县城关镇的杨女士,由于生意往来与郑州市的一家公司打起官司,已经申诉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洪斌知道这个消息后,骑摩托车跑了20多公里路,找到杨女士说他在省高院有朋友,可以帮她“过问”这件事。他还当着杨女士的面,拨通了朋友的电话,装摸作样说了一通话,取得了杨女士的信任。临走时,他要杨女士拿5000元活动经费,说省城人消费水平高,档次低了看不上。杨女士对官司心里没有底,不得不给王洪斌3000元钱。其实,王洪斌根本就没有接通电话,那3000元钱最后落入了他的腰包。

再美丽的谎言总有被戳穿的时候,王洪斌骗得了一时,但骗不了一世。他的劣迹暴露后,往往被聘用单位辞退。可是他不知悔改,又去不了解他底细的司法所应聘,规矩了一段时间又故伎重演。

王洪斌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身为教师的妻子温柔贤惠,儿子聪明可爱。然而,王洪斌并不珍惜妻子的感情,他常以应酬为借口出入娱乐场所,而且还把淫邪的目光对准了前来求助的女当事人。王洪斌有一次酒后向朋友透露:凡是有几分姿色的女当事人,只要被他看中了,他都会想尽办法揽入怀中。

2002年7月的一天中午,王洪斌正坐在办公室里翻看报纸,猛然见到一位打扮入时的少妇走了进来,他眼睛一亮,目光中透出贪婪的邪念。

这位少妇就是张彩花,她当时正和丈夫闹离婚。张彩花丈夫3年前撇下自己和刚满周岁的女儿远走广州,此后音信全无。她把女儿送到姐姐家,独自一人到县城租了房子,在商场里做些服装生意。

张彩花这次来律师事务所,就是想咨询一下和丈夫离婚的事,看看法律程序如何走。王洪斌看到张彩花丰韵犹存,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听完张彩花的诉说后,他当即答应帮忙,并大讲特讲法律知识。

王洪斌谈起法律头头是道,张彩花觉得他有文化,知识渊博,内心生出了几分敬佩。看到张彩花对自己有了好感,王洪斌更是使出浑身解数来表现自己,两人很快打得火热。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张彩花的离婚官司还没有了结,就成了王洪斌的情人。

张彩花做梦都没有想到,她在王洪斌的眼里只不过是临时玩偶。激情过后的王洪斌全然没有把她放在心上。张彩花则不然,她把王洪斌编织的甜言蜜语句句当真,把全部感情投入到王洪斌的身上。

王洪斌不仅有家庭,还有其他女友,不可能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在张彩花身上。不过,他虽然对张彩花失去了兴趣,但也没有马上拔腿走人,他想慢慢进行“冷处理”,与张彩花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

就在这时侯,另一个年轻漂亮的少妇走进了王洪斌的视线。她叫严改娣,因丈夫犯强奸罪被公安机关抓捕。严改娣想通过熟人找关系“活动活动”,最后找来找去与张彩花拉上了关系。张彩花接受了严改娣的宴请后,就把她引荐给“神通广大”的王洪斌。

王洪斌了解了严改娣丈夫的案情后,明知铁案如山,根本就没有“活动”的余地,但面对性感迷人的严改娣,他又不想拒绝,就拍着胸脯应承了这个差使。他口若悬河地夸自己的关系如何了得,声称有办法把她的丈夫“救出来”,几句话就把严改娣给镇住了。

20岁的严改娣,原本是温县乡下长大的姑娘,初中还没有上完就外出打工,没见过世面。认识王洪斌后,就把他当救命稻草。特别是她听了王洪斌的一番“保证”后,心里充满了感激和安慰。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严改娣多次找王洪斌,但都被他以种种理由搪塞过去。眼看丈夫的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严改娣再次给王洪斌打电话。这时,王洪斌才说事情虽然可以办,但要花两三万元钱,才可以摆平这件事,法院也可以不用开庭了。可是,严改娣到哪里去凑那么多钱呢?如果因为这事向亲戚和朋友借钱,她实在嫌丢人,感觉没有脸面。

第二天,王洪斌看时机已经成熟,便主动邀请严改娣到温县一家旅社说她丈夫的事,严改娣没有多想如约前往。就这样,他们一个有事求人,一个花心蠢动,两人心照不宣便苟合在一起。最后,严改娣的丈夫依然被判刑入狱,她却心甘情愿成了王洪斌的红颜知己!

危险路上争情夫

与狼共舞招致杀身之祸

王洪斌自从得到了严改娣后,干脆就不和张彩花来往了。没过多久,张彩花就发现了问题的症结。她声泪俱下地在王洪斌面前哭诉,希望他用情专一,好好珍惜自己的感情,结果被王洪斌鄙视了一顿。看这招效果不大,张彩花斌又跪倒在严改娣的脚下,求这个小姐妹不要纠缠王洪斌,让他回到自己的身边。

但是,任凭张彩花如何请求,严改娣和王洪斌不为之所动,反而打得更火热。这让一门心思想将“爱情”进行到底的张彩花伤透了脑筋,她认为自己的感情被王洪斌骗了,心里非常气愤,但是又难以割舍对王洪斌的依赖。于是,她像发了疯一样不断往王、严两家打骚扰电话,首先点燃了王洪斌的家庭战火。

王洪斌的妻子是个文静的女教师,心底善良,多年以来一直在家中任劳任怨,一心相夫教子。王洪斌在外风流成性,但他也注意维护家庭的安宁。他曾经向朋友大发感慨,说老婆就像老棉袄,虽不新潮,却很温暖。而情人就像飘飞的花蝴蝶,哪朵花鲜艳,它就往哪朵花上叮,是靠不住的。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张彩花一而再、再而三给家里打电话,终于让王洪斌无法在妻子面前搪塞。张彩花每打一次电话,王洪斌就会招致妻子的一顿吵闹,他为此特别烦恼。

张彩花对严家的电话骚扰也一个接一个。有一次。她以严改娣朋友的身份打电话,编造严改娣在孟县出事了,让严家人带钱去医院救人。可后来一问,严改娣根本就没有住院。还有一次,她以王洪斌妻子的名义打电话到严家,直接说严改娣与王洪斌关系暧昧,提醒严家管好儿媳。这一次电话使严家人大为震怒,严改娣的公公干脆把严改娣锁在家里,不让她回娘家。

王、严二人对张彩花的举动怀恨在心,商量着要整一整这个多事的女人。

2003年11月12日中午,王洪斌和严改娣又在一起吃饭。这时,张彩花就一直给他打电话。王洪斌接过电话骂道:“你到底想干啥哩?你真惹恼我,我不会饶你,你不是不知道我是啥人!”

当天夜里,当王洪斌和严改娣又在一家旅社里偷情时,张彩花的电话又来了。王洪斌恼羞成怒,和严改娣商量,决定除掉张彩花这个绊脚石。

11月13日,与严改娣密谋了一个晚上的王洪斌,突然十分热情地邀请张彩花到焦作去游玩,还说把严改娣一起带去,三个人当面把事情说清楚。那天夜里,在焦作市的一家旅社里,喜出望外的张彩花特别兴奋地从外面买来酒菜,三个人对饮喝了个痛快。

第二天起床时,王洪斌带严改娣和张彩花到影视城玩。路上,王洪斌见四周无人,突然责问张彩花:“你老往我家打电话干啥哩?你败我兴干啥哩?”

还没等张彩花回话,严改娣就打了她两个耳光,她边打边骂道:“你说我跟王洪斌跑了,你对我婆家里人咋说的?我跑了又怎么样?今天打死你才不亏。”

王洪斌想用鞋带去勒张彩花的脖子,两人拉扯时鞋带被拉断。王洪斌又用手卡张彩花的脖子,恶狠狠地问:“怕不怕?”张彩花说:“害怕,我以后再也不敢了。”王洪斌这才松手,他们继续往小树林里走。

这时,王洪斌的手机响了,他说:“都不要吭声,是家里的电话。”接着,他说自己在广州,买资料需要花钱,要求妻子往银行卡上存点钱。天快黑时,他们转到一个深洞旁,王洪斌乘机将张彩花往深洞里推,张彩花死死抓住他的手不放。王洪斌阴笑着对张彩花说:“你以为我会饶你?做梦吧,今天要让你有去无回。”接着,王洪斌把张彩花拽到深洞旁,又开始打她,这时严改娣发现有人路过,王洪斌就停了下来,他搂住张彩花说:“你害怕不害怕?我说的办到了没有?”张彩花说:“害怕。”王洪斌说:“你害怕就算了,以后要听我的话。”说完,他们才一起下山。

其实,王洪斌一直在找机会弄死张彩花。他谎称一起去朋友家喝酒,当路过焦作市区南边的铁路时,王洪斌看到有列火车路过,就对张彩花说:“在火车底下死个人算卧轨,死也是白死,你试试吧。”张彩花说:“不想试。”后来又过来一列火车,王洪斌把张彩花往火车轨道上推,并让严改娣拉着张彩花的胳搏帮忙。可是,他们怕离火车太近,会把自己一块带进去,于是才作罢。晚上,3人又住宿在焦作一家旅社内。

可悲的是,天真的张彩花此时对王洪斌仍无戒备之心。她以为王洪斌身为律师,无论如何不会做杀人的事,认为王洪斌白天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出出气,吓唬吓唬她。她哪里知道,王洪斌已经铁了心要除掉她啊!所以,她错失了逃生的机会,依然选择和恶魔同行!

11月16日,王洪斌提出去沁阳玩,3人便乘车到了沁阳市神农山游玩,将近黄昏时,他们爬到半山腰,山中寂静无比,只有他们的喘息声。王洪斌立即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他凶相毕露,还没等张彩花明白过来,就从背后一把将她推到一个大石缝间,两人还拿起身边的石头,雨点般向张彩花砸去。

张彩花这才如梦初醒,她一直向王洪斌求饶:“看在以往咱俩关系的份上,你就饶了我吧。”王洪斌说:“已经晚了,你看这儿有山有水,风景多好,你死后啥都有,也值了。”说着,王洪斌搬起一块石头,对着张彩花的头部猛砸……

王洪斌除掉了张彩花后,就带着严改娣迅速逃离现场。他们偷偷潜入张彩花在县城的租住处,销毁了一切与自己有关的证据,伪装了张彩花出远门的假象。随后,严改娣按照王洪斌的安排,先到外地去打工。

过了几天,王洪斌又悄悄溜回案发现场,销毁了一切可能留下后患的证据。阴险狡诈的他还把严改娣身上的一块佩玉丢弃在尸体旁,以便日后万一东窗事发,好嫁祸于人。

杀人之后又搞敲诈

受害人家属雪上加霜

2003年12月6日,张彩花的姐姐张彩萍带着外甥去县城看姐姐,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当她进了妹妹的租住屋后,惊奇地发现妹妹家中的电话被人撤掉,电话机和电线扔在床上,家里的东西扔得乱七八糟,妹妹看起来有好几天没有回过家了。看着这一切,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张彩萍的心头,她立即与一些亲戚朋友打电话,大家都没有她妹妹的消息,并说已经好久没有联系过了。张彩萍又找到妹妹住处的邻居打听,他们说早在十几天前还一起打牌,最近一直没有见到她。张彩萍怀疑妹妹可能已遭不测,就到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妹妹无故失踪。

张彩萍在向警方报案的同时,还递交了一份妹妹的手机通话记录,该电话记录显示:张彩花与王洪斌通话频繁,而且每次通话时间较长,仅11月13日那天,两人就异常通话30余次。张彩萍还反映王洪斌与张彩花、严改娣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张彩花失踪可能与王、严二人有关。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随即围绕张彩花失踪前后所有交往人员展开调查。

2004年1月6日,王洪斌被依法传唤到了刑警大队。询问中,王洪斌巧舌如簧,除承认与张彩花暧昧关系外,概不承认张彩花失踪与他有关。因为没有更充足的证据,警方只好先将王洪斌释放。

王洪斌躲过了警方的暂时追查后,以为万事大吉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不甘寂寞的他主动加入寻找张彩花的行列。看到张家人心急如焚,王洪斌却趁机向张家索要钱财,承诺帮助寻找张彩花。

2004年7月22日,张彩萍再次与王洪斌联系,商谈找妹妹的事。王洪斌又向她提出要钱,声称只要给钱就可以有办法知道张彩花的下落。

7月27日上午,王洪斌拿到张彩萍支付的2500元,以钱太少为借口,仍然不肯说出张彩花的下落。张彩萍终于明白给再多的钱也填不保王洪斌的胃口,觉得他不仅没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反而故弄悬虚,拖延时间。当王洪斌再一次催促拿钱时,张彩萍与家人一起将王洪斌抓住,并以王洪斌“诈骗”为由报案。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闻讯赶到,依法将王洪斌依法拘传。警方综合各种证据分析,王洪斌有重大杀人嫌疑。

7月30日凌晨,王洪斌供述了与严改娣将张彩花杀死在沁阳市神农山风景区内的犯罪事实。严改娣被逮捕归案后,她对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随后,警方在神农山的一乱石中,发现张彩花早已腐烂的尸体。证据确凿,二犯被批准逮捕。

王洪斌归案后交待:严改娣因不愿意在外打工,就希望他弄一笔钱。当时,他利用张家病急乱投医的寻亲心理,以种种借口让张家出钱给他做找人的经费,拿到钱后又分文不少地给了严改娣。可是,严改娣始终嫌钱少、不够花,闹着要回到温县来。王洪斌怕事情败露,就四处筹钱。他谎称张彩花可能与严改娣在一起,只要找到严改娣就能找到张彩花。张家信以为真,东挪西借给王洪斌筹钱。当王洪斌拿到最后2500元钱时,就把钱全部给了严改娣,并让她远走高飞。他就是想利用时间差,等严改娣离去后再说出她的下落,让他们永远也见不到严改娣。果然,当张彩云找到严改娣打工的地方时,人家说严改娣辞职走了。张家觉得事情蹊跷,怀疑王洪斌在其中捣鬼。而他之所以要这么做,无非是害怕杀害张彩花的事情败露……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洪斌聪明反被聪明误,由他一手导演的“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迷魂阵由此谢幕。

2005年1月11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洪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严改娣怀孕在身,依法判处被告人严改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二被告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7258多元。

一审宣判后,王洪斌表示要上诉。在看守所里接受采访的王洪斌,继续推脱责任,把责任都往严改娣一人身上推。主办此案的法官说,王洪斌这个人太聪明了,聪明得透着一种杀气寒气市侩气,他做律师工作,简直是对法律的亵渎!。(注:除王洪斌、严改娣外,其余均为化名)

本文首发《检察风云》2005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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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建峰 程萌 郑军 吕晓燕 孔令晨

审核:刘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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