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根林:编撰这本书,我们要做到的五件事

梁根林:编撰这本书,我们要做到的五件事

编撰中国刑法评注不仅可能面临刑法教义学理论共识与司法实践经验滋养不足的困境,而且面临外来的刑法评注文化水土不服的挑战。编撰中国刑法评注不仅可能面临刑法教义学理论共识与司法实践经验滋养不足的困境,而且面临外来的刑法评注文化水土不服的挑战。

梁根林:编撰中国刑法评注,我们要做到的五件事

梁根林:编撰这本书,我们要做到的五件事

梁根林老师在《中国刑法评注》新书发布会的发言现场

《中国刑法评注》在姑苏城外举行新书发布会,是一件可喜可贺的重大学术事件。作为主编者之一,我要借此机会衷心地感谢所有作者、编者多年来基于学术热情与友情、始终如一地参与学术工程,并见证这一高光时刻。各位同仁编撰与编辑评注过程中的付出与辛劳,唯有经历才能真正体会。

梁根林:编撰这本书,我们要做到的五件事

《中国刑法评注》的正式出版,既是评注第一版编撰过程的结束,也是再版修订与完善过程的开始。一方面,《中国刑法评注》只是法律评注这一舶来的法律文献文体的试验品,必定存在诸多不足甚至先天缺陷,我们需要虚心地接受读者批评指正;另一方面,《中国刑法评注》必须紧跟刑法理论特别是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变迁予以修订与更新。因此,如何从中国刑法理论研究与刑事法治实践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中国刑法评注》进行修订与更新,将最终决定我们这个学术共同体所从事的这一术工程是否真正具有生命力。

刑法评注缘起于德国实践导向的法学研究与学术导向的司法实践。刑法评注一方面从刑法教义学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经验中汲取知识营养,是对刑法教义学理论共识和司法实践经验特别是司法裁判见解的条理化与系统化,另一方面又担当着沟通刑法教义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桥梁的重要功能。但是,中国刑法学在传统上并非实践导向,中国刑事司法在传统上亦非学术导向。

因此,编撰中国刑法评注不仅可能面临刑法教义学理论共识与司法实践经验滋养不足的困境,而且面临外来的刑法评注文化水土不服的挑战。为此,我们可能需要:

梁根林:编撰这本书,我们要做到的五件事

一,改进我们的刑法教义学理论,使其更多地面向刑事司法实践,强化其实践导向,从丰富多彩的司法实践特别是司法解释精义与司法裁判见解中汲取理论资源,真正践行刑法教义学作为规范科学的司法导向与实践导向的内在逻辑。

二,改进我们的刑事司法实践,强化其学术导向,更多地面向刑法教义学理论,践行刑法教义学对刑法适用逻辑自洽、体系一致与功能自足的要求,提升司法裁判的说服力与权威性,更好地在司法裁判中实现个案正义。

三,改进中国刑法评注的编撰模式,客观反映当下中国刑法教义学的实践导向与中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学术导向的实际情况,不盲目照抄照搬德国法律评注的既定模式,同时又积极借鉴德国法律评注的有益做法,积极推动中国刑法学的实践导向与中国刑事司法的学术导向。

四,不断修订与更新中国刑法评注的内容,因应刑法立法活性化的时代挑战、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解释、刑事指导性案例、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三位一体的刑法解释体制以及刑法教义学理论共识的变迁。

五,倡导更多的刑法学界与实务界的同行编撰不同规模、不同风格、面向不同读者的刑法评注,最终形成不同版本的中国刑法评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学术格局,为法学研究、法律教育、司法实践乃至刑事立法提供可供自由挑选、满足不同需求的学术产品。

– 新书推荐 –

中国刑法评注(三卷本)

梁根林:编撰这本书,我们要做到的五件事

冯军 梁根林 黎宏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 一部融合刑事法理与司法判例的刑法评注著作

本书对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了逐条解释和评论,内容包括前注、条文、文献、细目录和正文五个部分。前注部分阐述了刑法各则、各章和各节的意义、作用和共同问题;条文部分原文引用了刑法条文;文献部分收录了公开出版的重要著作、发表的文章及其出处;细目录部分列举了正文内容的名目;正文部分揭示相关条文的主旨,阐述其历史沿革,说明相关的司法解释,阐释相关的典型司法判例,论证有关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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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6-01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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