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是法律人一生中的最后一次考试吗?

你也许认为律师资格考试是你的最后一场考试。其实,律师职业是由法官、陪审团、高级合伙人、当事人等打分的一系列无休止的考试。考试标准通常就是“合格、不合格”,但与大学及法学院的那种及格标准不同,在现实生活的考试中,“不合格”是一个常见的成绩。你会不时地输掉案件,丧失客户,失去脸面,不管你有多出色或者自认为出色。

与学校不同,法律常常是一种零和游戏。零和游戏,是指一项游戏中,游戏者有输有赢,一方所赢正是另一方所输,游戏的总成绩永远为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而且,你的工作质量与是否通过考试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你比对手更出色,也会输掉案件,这是因为对手的辩护立场更有利、更简单,或者法官和陪审团更倾向于其当事人。这方面的例子并不只有你一个。医生不用面对法官和陪审团(除非他们因医疗事故受到起诉),但一些最完美的手术可能会以病人死亡而告终,最糟糕的手术可能只不过是留下一个难看的伤疤。这里面有很多因素都是医生所不能控制的,就如同很多因素也不是律师能控制的一样。

当然,一个好的医生或律师在决定是否动手术或接手案子时,会把这些不可知但确实存在的风险纳入考虑范围之内。但是,即使作出了正确的决定,做了一个技术上最娴熟的手术或辩护,仍可能给病人或当事人带来灾难。

对容易受到别人评价的专业人士来说,对工作成果制定内部的自我评估标准是很重要的。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一直都在努力这么做。我对自己要求很严,即使赢了官司——实际上,在赢的时候尤为如此,因为那时候没有人会批评你(除非我赢了一场非常不得人心的官司,但那时批评的性质也是不同的)。当我还在法学院读书时,就开始这么做了。在三年级的一次财产法考试中我得了A,但我知道这不是我应得的。我实事求是地告诉了教授,认为他对我过于慷慨了。

他承认这一点,说因为我是全年级排名最前的学生,而他又是一个刚来的副教授,他担心如果给我实际应得的B或B+的话(我至今还记得他的原话)一“我会比你更尴尬”。我总是回想起我那门功课的“真实”分数不是A而是B,并合理地解释为,这个多出来的分数,是对我在合同法考试中得到的C的补偿,因为那次我认为我应得一个更高的分数。

我想起若干年后发生的一件事,它证明了我的观点:律师生涯是一系列长期的考试,而且考官常常是不正确的。我曾和一位退休的联邦法官共同办过一桩复杂的刑事案件。他当时刚刚退休,到一家大律师事务所当了合伙人。他办的第一个案子输了,而且输得很惨,尽管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他再也没有接过其他案子,只愿做辩诉交易。当我问他为什么放弃所喜爱的审判工作,而转向一个令他烦恼的新领域时,他回答说:“我年龄大了,经不起考试了。我只能做所有人都不会失败的工作。”

在法律行业有这种“双赢”的工作,但不在诉讼领域。所以,如果你没有准备好让自己的一生都要经受考验,由那些通常不如你的人们评价的话,那么还是在法律界找个双赢的工作吧。好好磨练意志吧,只有死了的当事人才不会评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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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5-30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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