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能拒绝赡养吗?

来源: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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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陪我长大

我陪你变老

这是很多人向往的亲子关系

倘若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子女能否拒绝为父母养老呢?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能拒绝赡养吗?

12月15日,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在法官陆丹丹的调解下,小楠同意按月向父亲支付赡养费。

离异后不抚养儿子

都说幸福的童年治愈一生,而不幸的童年需要用一生去治愈,这句话小楠(化名)深有体会。从小楠懂事起,他就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等待他的永远是父母喋喋不休的争吵,小楠也因此变得沉默寡言。小楠13岁那年,母亲不想再隐忍,和父亲离了婚,小楠跟着母亲一起生活,虽然日子艰苦些,但总算平静下来。父亲离婚后组建了新的家庭,这些年来,他从来没有给过小楠抚养费,仿佛从小楠的生活里消失了一样。

22年后,小楠的父亲大勇(化名)再次离异,并因身患重病多次住院,为支付高额的住院费,大勇不得不变卖了房产,居住在母亲家,由80多岁的老母亲照顾。眼看无法继续维持生活,他一纸诉状将小楠告到法院,索要赡养费。小楠对父亲的怨气已积攒多年,他本想和妻子、孩子、母亲平静地生活下去,但父亲突如其来的一纸诉状,让小楠深埋在心底的怨气像泄闸的洪水一样,爆发出来。

对簿公堂索要赡养费

父母离异后,母亲一人拉扯小楠长大,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而父亲另组家庭后对自己和母亲不闻不问,因为没有很好地完成学业,小楠现在的生活也很窘迫……小楠向法官讲述不堪回首的童年及成年后的遭遇,并表示拒绝与父亲见面、拒绝支付赡养费。

陆丹丹法官考虑到,赡养纠纷不仅是法律义务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修复亲情,她认为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家庭矛盾是最佳途径。于是,陆丹丹与双方数次电话联系,通过多次沟通,双方终于同意参加庭审。22年难得一见的父子,见面的方式却是对簿公堂,刚到法庭双方就开始争吵,小楠情绪激动,数次哽咽,庭审无法正常进行。

陆丹丹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一边向小楠讲解法律对赡养老人的有关规定,一边向大勇提出,他多年来未尽到父亲的责任是不对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同样负有抚养义务。最终,在陆法官的调解下,小楠同意每月向父亲支付赡养费。

抚养、赡养相互独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者虽然在同一法条出现,但属于不同款项,相互之间不存在互为前提条件的因果关系。因此,父母是否抚养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后的子女是否赡养年老的父母,是相互独立的两件事,子女不能以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作为自己拒绝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抗辩理由。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能拒绝赡养吗?

身为父母要以身作则,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要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父母做到了抚养的责任,儿女才会心甘情愿地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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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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