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沙溪:源头治理劳资纠纷示范点入企免费咨询

中山沙溪:源头治理劳资纠纷示范点入企免费咨询

叶律师向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单位供图

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大为 通讯员梁晓莹)为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企业工会工作,帮助企业工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近日,中山市沙溪镇源头治理劳资纠纷示范点在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村委会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在活动现场,一名工作已满七年的企业女职工前来了解关于公司辞退职工的补偿金问题,沙溪镇工委会法律顾问叶律师告诉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此次活动咨询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包括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等等。叶律师提醒职工,劳动合同是职工的“护身符”,没有劳动合同,一旦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将给自身维权带来诸多不便。

据活动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本次活动,不仅创新沙溪镇劳资纠纷示范点法律服务站服务方式和载体,开启企业工会与律师建立常态化联系的新模式,依法推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做到为职工解忧解难,拓开职工维权渠道,提升职工的法律意识,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依法求助和维权,让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工人在线”责编:蔡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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