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需要几步

◆ 潜移默化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 解决问题用法氛围基本形成

◆ 培养培训愈发规范化标准化

◆ 离每户一名目标有一定差距

□ 基层社会治理写实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洋

2019年7月,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提出,在全国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

农村“法律明白人”是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支“生力军”,他们扎根基层,人熟、地熟、事熟,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两年来,全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现状如何?如何解决培养中的难点?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深入江西、云南、上海等地司法机关,了解“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进展和成效。

初具规模

距离上海市中心40公里的奉贤区吴房村是个“网红村”,作为上海首批乡村振兴示范村之一,吴房村积极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成功推出“阿傅讲故事”等一批法治品牌宣传项目。只要一说“阿傅讲故事”来了,村里的人就会放下手头的家务活去听故事,群众的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据悉,奉贤区首批共选任373名“法治带头人”、3269名“法律明白人”。

2004年,云南省司法厅在曲靖市马龙区(原马龙县)大庄乡乱头村委会和石河村委会率先开展“法治宣传中心户”创建试点工作,在每个村组挑选出一两户威望高、法律意识强、有公益心、房屋宽敞的“法律明白人”农户作为“法治宣传中心户”户主。

“试点以来,272户‘法治宣传中心户’每年解决各类矛盾纠纷560多起,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线力量。”曲靖市司法局局长李四荣介绍说。

“每次调解都要进行法治宣传,说得他们心服口服。”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礼陂镇法律服务所原所长黄寿孙说,礼陂镇几十年来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基本上内部消化。

受黄寿孙36年法治工作成绩的启示,崇仁县委从2015年开始,在礼陂镇探索推行“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如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已在江西推广。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江西省已累计遴选培养对象596.6万人,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87.1万人,实现每10户就有一名“法律明白人”骨干,“法律明白人”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50%以上。

“培养工程实施3年来,农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基本形成。”江西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陈欢欢说。

优化培训

如何让更多的人成为“法律明白人”?

在江西,主要采用村民自荐、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的方式,确定“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对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经培训和考核通过后正式成为“法律明白人”。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出“法律明白人”骨干。

2018年下半年至今,江西省陆续出台4份相关文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引入“外脑”指导,进一步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规范化、标准化。

在曲靖市马龙区,每个农村“法治宣传中心户”都配备书柜、农村适用法律法规书箱、法治宣传光盘和一名法治宣传员。村民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前来翻阅资料或进行咨询,无法解决的可通过宣传员与县、市级法律服务工作站律师联系帮助解答,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云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陈迤权说,云南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目前已创建“五员一体”管理模式:负责学习培训等工作的法治宣传员,由村级调解员兼任;负责指导中心户开展工作的指导员,由司法所人员担任;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员担任;负责召集学习培训人员的联络员,由村组干部担任;负责督促宣传员、调解员、联络员开展工作的监督员,由村委会人员担任。这一模式可以让“法律明白人”业务工作和培养工程同步进行,相辅相成。

“‘七五’普法期间,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编印出版了《云南百姓法治宝典》和《云南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配发至村社区,对提升基层‘法律明白人’素质起到积极作用。”陈迤权说,村民群众也可以扫描书本上的二维码在线学习。

安徽省合肥市则创新“课堂+现场实景教学”模式,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展开培训,制定加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23164名、“法治带头人”1732名。

促进治理

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不仅对提高农民法治意识、依法治村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良好条件。

为更好地服务村组织换届、宣传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江苏省常州市近日启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轮训,以周训、季训等方式完成对5000名“法律明白人”的轮训。

目前,马龙区“法律明白人”每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000多次。“法治宣传中心户”将10至20名村民分为一组,利用农闲、晚上时间组织村民学习讨论相关热门话题或具体事例。“‘法治宣传中心户’在村党支部和村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村党支部、村组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组织村民宣传法律法规,为村民做好法律咨询,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陈迤权说。

陈欢欢向记者介绍说,“法律明白人”骨干在抓好自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收集当地社情民意,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自觉学习、宣传并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而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截至目前,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共参与法治宣传236.8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20.1万件次,参与社会事务18.7万件次,引导法律服务26.5万件次,为基层社会治理夯实了法治基础。

“‘法律明白人’工作虽已有序开展,但离实现农村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法律明白人’特别是骨干发挥的作用还有待加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空挂户培养培训难的问题还有待解决。”陈欢欢说,江西近期将出台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推动培养工程向城市社区拓展。同时推动建立“法律明白人”与村组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融合发展,完善“法律明白人”参与乡村治理等法治实践。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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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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