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当事人自行起诉操作流程!

01 起诉前解决两个问题,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去哪个法院起诉?

一、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及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或要求追究他人刑事责任而提出的诉求,均不属于民事纠纷,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在合同纠纷及财产争议中当事人双方约定由某个仲裁机构仲裁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无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去哪个法院起诉

1、到什么级别的法院起诉

原则上向基层法院起诉,比较常见的如某某县法院、某某区法院,重大案件或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专利纠纷、海事纠纷等)等向级别更高的法院或专门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海事法院等)起诉。在一些地区难以区分法院级别,比如某某市第一法院等,此时记住一点,只要法院全称里含有“最高、高级、中级”等字眼的,都不是基层法院,

2、到哪个地域的法院起诉

(1)我国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在住所地之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域。

(2)对于下列纠纷,可以选择到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外的法院起诉,常见如下:

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起诉;

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可以起诉。

(3)因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般由涉案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提示1:选择管辖法院便利诉讼

关于由哪个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问题,《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本文仅列举了常见的情形,具体应用时可查阅相关法条,选择便利诉讼的法院起诉。

提示2 :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在不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下,由协议约定的法院管辖。

02 起诉准备,齐备立案材料

向法院起诉,能准确将案件事实向法官复述是非常重要的。复述的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状便是复述事实的书面文件,内容包括与诉讼有关事实的起因、过程、结果,具体包括时间、人物、地点、标的、过程、沟通结果等。

打官司靠证据。当事人要对陈述的事实提供证据。以简单的借款纠纷为例,首先要明确双方是否存在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如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条)、关于借款的沟通记录等;其次,要证明与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相关的事实,如出借人已经实际出借款项及借款人实际还款情况,最终得出被告应还款项的结论,即诉讼请求。

提起立案时,应至少向法院提交如下材料:

材料一: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1份)

当事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没有被告身份证件的,需要查询被告身份信息;

当事人为公司、企业等组织,提交原告营业执照和被告登记信息

材料二:起诉状原件签名盖章,一式数份,法院1份,被告各1份)

起诉状的内容记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由原告签章,起诉状的格式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自行网络查找相似案例,如直接搜索: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

材料三: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证据清单签名盖章,证据材料为复印件,份数同起诉状)

证据清单,是以表格等形式对所提交证据进行归纳整理的证据目录,清单内容一般包括证据名称、证据说明及证明内容、页码、证据来源等。

证据材料,用于证明案件事实与请求的材料(与案件无关的不提交),按一定逻辑顺序编排(便于全面还原案件事实)。以借款合同纠纷为例,证据排列顺序依次是借款合同(借据)、转账记录、还款沟通记录等,并编页码。

提示1: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

起诉的前提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实践中至少要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才有可能通过法院或公安查询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

若只有被告的微信或支付宝等信息而无身份证号码,法院会以无明确的被告为由不受理,此时只能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到微信或支付宝所属公司查询其实名认证信息,原告个人无法查询。

提示2:关于证据。

(1)证据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复制件,当事人应当保存好原件以备审理过程中核对;

(2)不得伪造或变造证据,轻则受法院处罚,重则涉嫌犯罪追究刑责。

(3)证据提交应当完整,不能有利的就提交,不利的就不提交。

03 提交立案材料、申请保全、诉前调解

一、立案方式:起诉材料准备后,向法院提交立案。原告可以直接到法院立案大厅现场立案,也可以向法院开通的网上立案通道网上申请立案

二、提交起诉材料:上述材料一、二、三,此外还须按法院出具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填写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法院受理后,会把原告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送达给被告,同样也会把被告提交的材料送达给原告。

三、申请保全:为防止胜诉后判决难以执行,原告可在立案前后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通过查封、扣押、冻结被告财产的方式暂时控制被告财产,以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时原告需缴纳保全申请费提供担保,并提供被保全财产的信息

注:对于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医疗损害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法院查控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信息。

法院作出保全措施后,原告可以在保全期限届满前申请续行保全。

四、诉前调解:一些情况下,法院会在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后不立即立案,而是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阶段,由调解员先行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再转立案程序。

04 立案

一、决定立案:法院决定立案后会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同时确定案件审理程序并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原告收到举证通知书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进一步提交证据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鉴定等

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程序分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同程序下的审理期限不一致:

普通程序是六个月,经批准延长六个月;

简易程序是三个月,经批准延长一个月。

简易程序中小额诉讼的程序是两个月,经批准延长一个月。此外,小额诉讼的程序实行一审终审,不可以上诉。

注意:公告、司法鉴定、管辖权处理、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当事人同意诉中调解、审计评估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二、缴纳案件受理费:法院正式立案时,会向原告送达《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要求原告在规定的期限(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普通程序按案件受理费全额预收,简易程序按案件受理费全额减半预收。

05 开庭

一、庭前准备

法院会至少在开庭三日前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当事人按传票上的时间、地点到法庭出席庭审。

准备好证据原件,以备开庭举证、质证阶段核对。

二、法庭调查

1、陈述与答辩。由原告先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相关情况没有变更的,可以简单陈述“与起诉状一致”;被告可以当庭答辩,也可以提交书面答辩状,即也可以回应“与答辩状一致”。

2、举证与质证。先由原告出示证据原件,供法官和被告核对,并简要说明证据名称、证明内容等,被告可以对原告证据提出意见,即质证。被告的举证与质证和原告操作相同。

法庭调查阶段,原被告双方需要随时准备回答法官询问。

三、法庭辩论

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互相辩论。多数情况下,简单案件在法庭调查阶段已经全部陈述完毕,为避免重复,原被告双方可以在此阶段简单陈述“没有新的辩论意见”。

四、调解

法官询问原被告双方的调解意愿及调解方案,无法调解的,庭审终结。

06 领取裁判文书

案件审判终结后,通常不会当庭宣判(尽管法律规定提倡当庭宣判),而是待判决作出后以电子或邮寄方式送达判决书,也可能让当事人到法院领取。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法律规定一审终审的案件除外。(通常提出上诉的方式是通过一审法院提出,即向一审的法官提交上诉状)

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可以在上诉期届满且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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