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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的证人
证人,在你作证之前,我提醒你,在法律面前,你只能讲你亲眼看到的事情,不要讲从别人那儿听到的事,明白吗?
法官
证人
明白了!
请你先告诉我,你是何时何地出生的?
天哪!我尊敬的法官,我无法回答您,因为这是我母亲告诉我的。
法官指着作案凶器问被告:“你见过这支枪吗?”被告答“没有,先生。”法官又问了几遍,被告仍然坚持说没有见过。于是,法官决定第二天继续审问。第二天,法官问被告: “你见过这支枪吗?” “是的,先生,我的确见过。” “什么时候?” “昨天在法庭上。”
能看多远
一位律师问证人:“你说事故发生的时候,你离出事地点100英尺,你可以告诉我,你能看清多远的东西?”
证人说:“早晨起来时,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太阳,据说太阳离地球是9300万英里。”
法律与良心
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
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
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道德。尊崇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人的眼界
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部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其他国家看见同胞被卖为奴隶,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补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其他国家赎回很多鲁国人,却拒绝了国家的补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偿和奖励,让这个行善的人不会受到损失,同时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提高了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孔子说:“子贡此举是将“义”和“利”对立起来了,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视而不见。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如果他们要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有可能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所以子贡此举不但不是善事,反倒变成了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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