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汕尾市法制局局长

为进一步让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升温加热,汕尾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普法志愿队伍,结合“法律六进”普法宣传工作职能,开展新一轮《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普法宣传进学校

检校合作“护朝阳”

汕尾市检察机关依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积极搭建检校合作普法渠道,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汕尾市检察院扫黑办加强与未检办合作,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结合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定期走进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帮助师生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提高师生守法、用法意识,筑牢未成年人远离涉黑恶犯罪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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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进机关

提醒干部“守底线”

为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基层干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思想意识,陆丰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官主动深入辖区内街道办以案释法,提醒基层干部以案为鉴,汲取“保护伞”、“关系网”下马的反面教训,提升基层单位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的思想境界,增强基层干部对黑恶势力围猎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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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进市场

增添法治“烟火气”

陆丰市检察院结合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普法宣传”的方式,深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强迫交易、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犯罪行为的高发场所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以“面对面”方式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帮助经营者提升依法经营、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引导群众了解“市霸”、“行霸”,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恶犯罪线索,以法治力量守护市场的“烟火气”,实现检察监督与普法教育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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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进农村

法治建设“接地气”

汕尾市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将普法工作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机结合,着力打通农村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汕尾市检察院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以党建引领打造乡村法治高地。陆河县检察院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栏搬到村民活动中心,把法治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陆丰市检察院在村民家门口设置普法小摊,用当地俚语给村民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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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进社区

服务群众“零距离”

汕尾市检察院根据“全面覆盖、分类施策、精准宣传”的普法工作部署,组建党员、检察官和青年干警志愿者服务队,常态化下沉基层社区开展普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检察官说法、讲解涉黑恶案例,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奖问答活动、开设法律咨询摊位等宣传服务,增添普法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营造全民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持续形成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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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进企业

护航民企“法治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促进民营企业良好发展,汕尾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要求和精神,深入各县区企业走访调研、开展普法座谈会。结合企业合规经营和预防涉黑恶犯罪等法律问题,摸排企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做好“法治体检”,为企业解答《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专业知识,引导企业职工预防和举报有组织犯罪,用检察力量护企安商,助力构建汕尾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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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汕尾市检察机关将不遗余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聚焦国家工作人员、基层群众、青少年学生和市场主体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宣传贯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惩防并举,守护汕尾安宁。

来源: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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