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活动 以案释法讲座

文章来源 | 朝检在线

对外来务工人员而言,背井离乡的生活确实不容易,起早贪黑、谋生赚钱,他们付出了难以想象的艰辛。可是总有一部分人不踏实、不老实,克制不住贪欲,抵挡不住诱惑,进行不正当交易,甚至无视法律的尊严,暴力劫取他人钱财,结果不仅丢了工作,还受到了严厉的法律制裁。

近日,朝检君办理了一起多人抢劫案。

案件回顾

以案释法活动 以案释法讲座

被害人李某(男)和被告人吕某(女)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双方是同事关系。李某打工多年,觉得工作枯燥乏味,想寻求精神刺激。他看吕某有几分姿色,便提出要与吕某进行性交易,吕某初来乍到,总想挣快钱,于是欣然答应。起初双方谈好了价格,但事后吕某突然要求价格翻倍,李某虽不情愿,但还是照做了。没过多久,李某觉得吃了哑巴亏,遂向吕某提出退回部分钱款的请求,吕某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矛盾,李某一气之下发了朋友圈,针对吕某指桑骂槐。这下惹得吕某大怒,果断纠集张某、王某殴打李某,当场逼迫他交出1万元作为吕某的精神损失费,李某被迫转账。后吕某、张某、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李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本案中,被告人吕某伙同张某、王某以暴力殴打的方式劫取他人钱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此外,吕某与李某因为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还受到了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一款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朝检君提醒

不义之财不可取。光天化日之下殴打他人、强行劫取财物,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色”字头上一把刀。卖淫、嫖娼本身是违法行为,由此极易引发各类犯罪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一要增强守法意识

要敬畏法律、尊崇法律、严于律己,始终绷紧守法意识这根弦,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向违法犯罪行为说“不”。

二要增强责任意识

珍惜当下的美好生活,对自己、对家人负责,三思而后行,切忌脑子一热、铤而走险。

三要增强道德意识

加强道德修养,脱离低级趣味,妥善处理矛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贡献一份力量。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12-30
下一篇 2022-12-3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