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张30万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债主一分钱也要不回!

在日常生活当中相信大家对借据欠条这种都不陌生,大家 也常常用写借据欠条这种方式来确认双方的债务关系。但大家在写借据或者欠条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写下的借据或者欠条,究竟有没有效?受不受法律保护?

接下 来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为大家去解答这个问题

李总他是一家贸易公司老板,最近他经历了一场官司,因为他的一个客户拖欠了他30多万的货款,三年都还没给他。所以在经过几次催收都没有结果之后,李总一气之下就把这个客户给告上了法庭。 以下这张30万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债主一分钱也要不回!但最后李总却败诉了,这究竟是为什么? 经过了解之后,原来在去年的时候,因为这个客户经过几次的催收都一直不给钱,还想着反正李总也拿不出什么货款来往的一个凭证,比如说送货单、对账单这些都没有,于是就想把这钱给赖掉。所以李总在当时气愤之下就找了一家财务公司去收帐。大家都知道所谓的财务公司其实大部分都是小混混,于是这些小混混就逼着李总的客户,写下了比实际货款金额还要高出许多的一个欠条,还写下了一份分期还款的计划。当然不巧的是刚好被人家的监控把整个过程都给拍下来了,在当这个客户付了一点钱之后就没有继续去付这个货款了。于是在经过几次催告之后,这个客户还是没有按照之前的付款计划去给钱。于是李总就拿着欠条向法院起诉了,但他的客户却说李总的欠条是不真实的,是没有效的,还提供了那些小混混逼他写欠条的一个录像作为证据。

为什么欠条在手,最终李总还是输掉了官司呢?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二款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李总的客户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写下了欠条,并且与实质金额不符,所以法院判决李总败诉是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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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文在这里提醒大家,不是所有的欠条都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大家应当使用正当的手段,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就会像李总这样子本来天经地义应该要付的钱,到头来却连法律都不会支持。(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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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法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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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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