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设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室 到民政办理离婚可先给“冷静期”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无论是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还是通过诉讼离婚的,都不乏冲动性离婚。4月1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安岳县民政局获悉,为了减少冲动性离婚,法院和民政部门于3月30日联手设立了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对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夫妻,如调解中发现当事双方属冲动性离婚的,将发出“离婚冷静期提示书”,给予双方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双方原则上不得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安岳设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室 到民政办理离婚可先给“冷静期”

自去年3月发出全省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以来,安岳县人民法院在一年时间内共发出12份通知书,挽回了其中大部分冲动性离婚的夫妻。“但从数据上来说,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数量是在法院诉讼离婚的3倍。”安岳县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认为,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夫妻,冲动性离婚的更多。为此,法院在与民政部门研究后决定,联手设立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为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夫妻提供情感辅导、纠纷调处、财产和子女分割法律咨询等服务。对调解中发现夫妻双方属冲动性离婚的,工作室将发出离婚冷静期提示书,劝导双方珍惜“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的情感,并多从子女等角度考虑,切勿在婚姻出现裂痕,感情出现危机时轻言放弃。

对发出离婚冷静期提示书的夫妻,将给予双方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双方原则上不得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和民政部门也将积极调处双方纷争。但期间如出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转移财产等情形时,其中一方可向法院、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终止冷静期。冷静期满后,如双方仍坚持离婚,可自愿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也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我们都会通过温馨提示,提醒他们不要因冲动而离婚。”安岳县民政局局长荣红艳介绍,离婚冷静期提示书并非针对所有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夫妻,只是针对在调解中发现的可能属冲动性离婚的夫妻。调解中,如双方同意接受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法院和民政部门才发放提示书。荣红艳认为,离婚冷静期提示书推开后,能够减少冲动性离婚,让更多情感危机的家庭重归于好。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姚永忠

编辑 余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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