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贴士丨赠与人生前订立的赠与合同效力如何?

张先生的祖父在去世前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赠与了张先生,并出具了一份《赠与证明》,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来,张先生的祖父因病去世,该套房屋作为遗产,由几个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此时,祖父的《赠与证明》是遗嘱吗?效力如何?对遗产继承人有何影响?张先生还能获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吗?

首先,张先生当时已收到了祖父出具的《赠与证明》,并愿意接受该赠与,即双方就赠与房屋一事达成合意。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一方无偿给予,另一方表示接受时,赠与合同就已成立并生效。

而遗嘱是所有权人在死亡以后对其财产的处理决定,也就是说遗嘱只有在所有权人死亡后才生效。因此,祖父的《赠与证明》的效力相当于一份赠与合同。

学法贴士丨赠与人生前订立的赠与合同效力如何?

其次,该《赠与证明》的效力如何呢?《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和第六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拥有任意撤销权,以及当出现一定情形时,赠与人及其法定继承人享有的法定撤销权。

在此案例中,并无撤销赠与的情况出现,因此张先生受赠房屋一事不存在任何影响因素,在法律层面上,张先生与其祖父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学法贴士丨赠与人生前订立的赠与合同效力如何?

但是由于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变更,在祖父死亡以后,发生了法定继承的情况,那作为《赠与证明》中的一方,他的死亡,会导致该赠与合同失效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方死亡,并不是合同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之一,且当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应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也就是说,虽然祖父的继承人依法继承了祖父的财产,但《赠与合同》依然有效,张先生依然可以要求祖父的继承人配合办理过户相关事宜。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在未约定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当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真实意思达成合意,且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时就已成立并生效,只要没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况发生,即使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仍具有约束力,受赠人可主张赠与财产的继承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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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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