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批示”何以大过依法行政?

海南一公司从法院处拍得位于洋浦的一块土地,但却办不了相关手续。11月24日,该公司相关人员再次来到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以下简称规划国土局)在洋浦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办事窗口,得到的答复是“完税后,可以受理,但能否办理还要领导批。”和彭先生一起来的工作人员说:“手续齐全你们不给办证是什么原因,坐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该工作人员竟然敲了一下桌子称:“我坐在这里关你×事!”。(11月24日《南国都市报》)

众所周知,依法行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洋浦土地管理局却对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照理说,土地证能不能办,缺什么材料,有法定程序,应明确告诉办事群众,而不是推三阻四,还要“领导批示”。殊不知正是因为只看领导不看法,这事才拖得这么波折乃至恶劣。百姓不得不问:“领导批示”何以大过依法行政?

的确,在当前仍出现靠“领导批示”才引起下级重视、才有助于问题解决的现象,实属不太正常。这一方面显示了社会有效治理机制的失能,唯有靠人治行为来矫正,对于建立良性的法治社会并非好征兆。另一方面,依靠领导批示解决问题的治理模式容易滋生靠权力来推动问题解决的旧思维,造成社会运行功能低下,使社会问题越积越大,久而久之就容易导致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片面追求地方局部利益思想的泛滥,最终危害社会安全。

由此可见,洋浦规划国土局对依法拍得的土地,以各种理由推迟不予办理土地证一事,让我们感觉到在基层政府机构依法行政这一块,还是有很多盲点。因此,必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严格做到依法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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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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