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发票的问题,你需要清楚

这些发票的问题,你需要清楚

你需要知道的几个关于发票的法律问题

1、发票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2、发票的性质是什么?

发票是收付款凭证、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是会计核算中的核算凭证,是员工的报销凭证,是消费证明的凭证。

3、发票作为收付款凭证,开具发票是否意味着收到货款?

一般而言,发票作为收付款凭证,是证明买卖双方当事人已结清款项的凭证。但是,在实务中,发票并非是收付款凭证,买卖双方仍需提供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款确认书等材料举证证明已就是否支付款项的事实,若无法举证证明,则有可能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即需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4、购销合同关系中,销售方不开具发票的,购买方能否拒绝付款?

在购销合同关系中,若销售方不开具发票,购买方一般不可拒绝付款。因为在购销合同关系中,交付货物和支付相应货款是合同双方的合同主要义务,而开具发票,属于合同的附随义务,即使合同一方不开具发票,并不影响付款,所以,付款是必须的。但是,若在购销合同中的支付条件约定,如“付款方收到货物且收到收款方开具的发票后才付款的”,此时,开具发票已成为了合同付款的条件,那么,购买方有权以此拒绝付款。

5、购销合同关系中,销售方不开具发票导致购买方不能抵扣进项以及不能税前列支造成损失的,可否主张赔偿?

在购销合同关系中,开具发票属于合同附随义务,并不会影响应否付款的问题。但在近年的法律判例中表明,若因销售方未开具发票导致购买方造成相应损失的,在购买方能证明是因未开具发票导致相应损失的前提下,购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领取发票,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即领购人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是确定的条件,同时,需提供以便税务机关确认经营范围和规模的材料。

7、若遇商家不开发票,可采取什么手段。

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形,而作为消费者,有时需要商家提供发票以便报销。那么遇到此种情形,消费者可采取哪些手段。一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消费者与商家是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提供发票是合同的附随义务,但采取此方法,耗时耗精力。二是向税务机关投诉。商家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是法定义务,若商家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商家依法改正,若商家涉嫌偷税的,还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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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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