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平等上的上下级关系,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前提

人格平等上的上下级关系,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前提
人格平等上的上下级关系,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要义是公民在人格上的平等,每个人都有做人的尊严,不容他人歧视和伤害。公职人员之间在人格上平等,可以为社会提供良好示范作用。

有的公职人员在上级面前唯唯诺诺,卑躬屈膝,好像是奴才;在下级和人民群众面前则趾高气扬,目空一切,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样的官员比封建王朝的官员更让生厌痛恨。公职人员人格上的不平等,便导致人格扭曲,团团伙伙搞人身依附攀附的便大行其道。孙力军团伙是这样,那些窝案塌方式腐败也是这样。更有甚者,把下级当奴才使唤,稍有不从便非打即骂,与土匪军阀相比,过之而无不及。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原安徽省合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程瀚是这方面的典型反面代表。民警起立敬礼慢了,上去就是一耳光;一言不合,打掉副局长一颗牙;开会动辄大骂,没人敢抬头平视;情妇数名,大多为女下属;开房被偷拍后,会私派警力“上手段”跨省抓人。

人格上的不平等,导致“语言贿赂”大行其道,小官往大里叫,称呼副职省去“副”字当正职叫。甚至在正式的机关行文中也这样做,真是奉承上级无底线。作为副职的上级也感到很受用。真是无语无奈啊!

从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来源看,各级公职人员都是人民群众的公仆,是“小学生”。官僚主义的习气盛行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一个为人民服务为民族复兴的先进政党绝不能让腐朽没落的官僚风气所污染!

建立在公职人员人格平等上的上下级关系,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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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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