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若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去世,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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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韩佳巍律师解答:

我国的土地承包依照承包的主体不同一般分为两种形式,有的以户为单位,有的以个人为单位。

一、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

以户为单位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此种情形下,当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家庭成员之间并不发生继承问题,而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则户已然不存在,更不存在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二、个人承包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被依法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韩佳巍律师解析: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五)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韩佳巍律师简介

团队拥有数名资深及专精律师,经案件上千起,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等,尤其擅长代理疑难案件,能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委托人的认可和好评。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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