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有哪些法律风险?虚假举报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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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证据的检举行为。

我们愿意相信,不是走投无路,没人愿意将自己的隐私曝光在大众面前,成为舆论焦点和谈资。但行使权力的同时,我们还要关注实名举报的法律边界在哪里。

虽然宪法赋予了公民检举权,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检举不得恶意夸大、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这也就要求,公民需要对所检举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检举需要提供一些实质性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被认定为举报不实,就可能要承担三个方面的法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不实举报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举报人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二是行政处罚责任,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情节较重但构不成犯罪的,举报人需要承担行政拘留、行政罚款的责任。

三是刑事责任,举报人如果有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最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寻求救济途径的同时,也要最大化的保护好自己及家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虚假举报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虚假举报是指为了报复他人,捏造事实向有关国家机关举报,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二者虽然都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但虚假举报并不一定构成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成立要满足下列条件:

1、捏造的必须是犯罪事实。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

2、行为人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实,既不告发,也不采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则不构成本罪。

3、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定对象,就不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因而不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当然,特定对象并不要求行为人点名道姓,只要告发的内容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是谁就构成诬告陷害罪。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仍构成诬告陷害罪。

4、由于本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故诬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

告发的事实与司法机关最后查证的事实、罪名不同,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告发的事实与司法机关最后查证的事实不同甚至罪名也不同,在处理时应当慎重。如果告发的事实是存在的,只是告发人告发的罪名不当的,不能构成诬告陷害罪;如果告发人所告发的事实根本不存在,即使司法机关基于该告发破获了被告发人所犯的其他犯罪的,告发人仍应当构成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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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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