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只有一方上诉,那二审对其最差的裁判是维持一审裁判结果

一审裁判结果出来后,一方不服,提出上诉,对方没有上诉。在这种情况下,二审对上诉方最好的结果是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二审对上诉方最差的结果是维持。

在这种情况下,二审的结果如果对上诉方更不利,那是极其荒谬、极其错误的。这违背了诉讼案件的上诉保护原则,背离了上诉对当事人的救济内涵,将上诉变成了一个可能得到更坏结果的风险游戏。简而言之,就是怎么只有我方上诉的情况下,但二审裁判结果的比一审裁判结果对我方更差,那我方还不如不上诉。

举例,民事案件比如一审判给我方50万,我方认为该100万,我方上诉,结果二审判给我方25万;再比如刑事案件,一审判了我方1年,我方认为无罪,我方上诉,结果二审判了我方2年。

这种情况属于严重的错误,当事人的继续率极高,不接受这个结果也是可以理解的。还有,以此类推,只一方在某阶段继续的话,下一个阶段的结果对该方的有利度最低也要与某阶段的结果一样。

如有具体案件,直接私信

打官司,只有一方上诉,那二审对其最差的裁判是维持一审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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