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要处理的无非就是财产、抚养权的问题,但这两个问题却是最难处理的,清官难断家务事,且不说为了财产分割争得头破血流,为了孩子吵得面红耳赤的更是不在少数,但是离婚的时候拿到了抚养权,另一方就一定失去了争取抚养权的机会了吗?不是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是有机会拿回抚养权的。那么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关于抚养权的变更问题吧。#北京离婚律师#
(一)离婚后还能否要求要求变更抚养权?不让探视能否作为申请变更抚养权的理由?
答:民法典明确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也就是说当存在以上情形的时候,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对方不让探视不属于法定变更理由,如果说双方因为探视产生纠纷,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探视权。#上海离婚律师#
(二)离婚时争取到抚养权的一方,因为养不起孩子,可以把抚养权变更给对方吗?
答: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对抚养权归属进行变更,只要对方同意把孩子带回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变更,那么即使是向法院起诉,也基本是会被驳回的,因为父母双方对孩子均有抚养、照顾的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免除,离婚的时候父母已经就抚养权的归属达成一致约定,现在直接抚养孩子照顾孩子的一方的生活情况也没有发生重大变更,没有明确不适合抚养照顾孩子的情形,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照顾孩子,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会维持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深圳离婚律师 ,#
(三)丈夫与妻子达成一致协议,将抚养权通过协议约定变更给了妻子,并且还约定丈夫放弃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该条约定是否有效,丈夫之后还能否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答:抚养权不同于一般的物品,不可以简单通过协议来约束,孩子是有独立意识的个体,不是父母的所有物。第一,父母对孩子的抚养、照顾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即使是有约定,也会被认定为无效;第二, 民法典明确规定,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此,即使是有协议约定丈夫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若后续孩子年满八周岁后要求跟随丈夫共同生活,丈夫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不受该条款约束。#广州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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