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到现在,被年轻同行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张律师,我该去大所还是小所,去综合所还是专业所发展”,这个问题,其实有两个很重要的真相可以拿出来讲一讲。
01/ 去了哪里,你还是你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平平无奇球员到了豪门变成一代传奇球星,没有吧。
因为,豪门不会招揽一个平平无奇的球员,而且,豪门虽然可以提供顶级的培训、服务、后勤、赛事机会,但是豪门没办法改变一个球员的天赋和这个球员的努力程度。
所以,你还是你,不管你去了哪里。
即使你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所到了金杜、君合,你的天赋、知识、谈吐、行为也不会一下子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品牌是可以给你镀金,但是品牌不是炼金术师,品牌没法给你点石成金。
因此,不管你去了哪里,你还是得自己完成对应的法律工作,自己去获得客户的真正认可,并自己建立和维系新的社会关系。
再伟大的俱乐部也没办法改写球员的基因天赋,没办法强迫球员训练结束之后在家里是思考职业规划还是泡在游泳池里喝威士忌,所以C罗才会成为一个变态自律的人。
同理,如果你本来的法律知识稀烂,事务所不可能比你的母校更能教给你知识,如果你本来为人处世的能力稀碎,事务所也不可能比你爸妈能够培养你的情商。
如果你不行,你也只是换了一个地方,接受社会毒打罢了。
那么,怎么看待俱乐部和自己的关系呢?
薪金当然是一方面,但是考虑到大多数年轻律师最终都是要成为合伙人的,所以最重要的是要匹配符合自己发展需求的事务所。
这就回到一个青年律师需要什么,或者说,一个律师的发展需要什么。
如果要按照顺序去排一个需求表的话,我会这么排,专业知识、律师能力、社交情商、商业机会。
当然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但是对一个律师来说,他得知道自己现在缺在哪个阶段,以及缺了多少。然后,你再认真考虑现在的事务所和拟要去的事务所对你所缺的需求提高上是否能够提供帮助。
如果你还处于专业知识不足的阶段,其实你去哪里都一样,当务之急是学习专业知识,看书,听讲座,甚至回学校深造一下,都比你换个事务所来得强。
如果你处于律师能力和社交情商不足的情况,那么你就要好好考虑去哪家事务所向谁学习,这个被学习对象能不能分出时间来指点你,不然你去了之后,不还是无头苍蝇,自己瞎撞吗?
如果你觉得内功已经修炼得炉火纯青,需要到更广阔的海洋里寻找下商业机会,那这个时候,才是去比较哪个事务所更缺乏你这个专业的人才,怎么样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和能量。
所以你看,选择事务所其实是一件很科学有逻辑的事情,那种因为和人相处得好不好,事务所离家近不近,事务所的名字和自己八字合不合而换所的人,是不是多多少少,草率了。
02/ “换所”的逻辑
应该是建立在“公平”“民主”的基本前提上
尤其令人遗憾的是,现在不少年轻律师在选择事务所的时候,着重关注的是事务所的提成到手率等财务回报率,而对事务所本身的文化、氛围好不好不关注,这样的做法,不但失之于理性,也明显违背了律师赚钱的基本逻辑。
提成率看似影响固定律师费创收数量下的到手律师税后收入,但是提成率在百分比个位数甚至十位数的变化,远远不及基数对律师真正收入影响之大。因此,提高自己的创收基础,是年轻律师走向富强小康的核心需求,至于比例的问题,则是舍本逐末了。
由于绝大多数年轻律师都处于需要自己开拓业务的行业背景下,同时,理性来看,一位年轻律师可以算上人中龙凤要为各大事务所争抢相要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年轻律师还是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人生的第一桶金。
根据我的观察,这个时候年轻律师需要的,最核心的其实是一家事务所公平民主的文化。适合年轻律师的行业、市场机会,事务所的合伙人不会霸占,年轻律师正当、合理的经营管理需求,事务所的管理层会理解和支持。
只要有这样的公平和民主的氛围,年轻律师就能够发挥自己在年龄上的长处,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不受事务所制约,在市场中有信心和底气去和其他人一争高下。
公平民主的环境,能够充分激发一个有能力的年轻律师的自驱力,如果一个人评价自己专业和能力过硬,有想要在律师行业拼搏发展的冲劲,在市场正在形成和扩大的当下,来自外力的支援固然有帮助,但肯定不是必须的。
理解这些点,有能力的年轻律师更应该明白,自己在当下对一家律师所的贡献和价值是有限的,要求事务所特别是事务所合伙人倾尽一切来孵化自己多多少少有些不切实际,因此,与其每天求助于他人的乐善好施,在一个更加公开和公平的市场里去进行竞争和比较才更加理智和可取。
既然你觉得自己是金子总会发亮,你需要的是也仅仅是一个不会有人因为自私和嫉妒而故意掩盖你光芒和侵占你成果的地方而已。
所以,当年轻律师真的要更换事务所,一定要搞清楚拟去的事务所的文化是否能够接受,氛围的民主程度是否和自己的价值观匹配。
换所是一个大事,因为你要重新认知、重新了解、重新配合,如果换得不好,的确要走上一段很长的弯路。
但换所也不是一件大事,只要你自己越来越好越来越强大,你到哪里,谁又能掩盖你的光亮。
本文转自公号:白玉闻道,作者:张金捷律师,不代e律师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30日内与e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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