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分红:城镇建设征地补偿探新路

金秋时节,彩云之南的澜沧江畔,茶园翠绿,稻谷金黄,一派丰收景象。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平村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股红发放现场人头攒动,前来领取股红的村民有条不紊地办理着登记、核对、签字、按手印等手续,手捏征地补偿股红款的村民个个喜笑颜开,心头乐开了花。

农民因土地当上了股东

凤庆县位于滇西纵谷南部,是多民族聚居的贫困县,也是“世界滇红之乡”“中国核桃之乡”以及茶马古道的驿站。全县山区占98%,坝区仅占2%,是一座资源型山地县城,更是一座城乡二元特征非常突出的城市。

面对全县地少人多,城镇建设需大量征转农民集体用地的现实,从2003年4月1日起,全县抓住桥头堡、美丽乡村建设、“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小湾水电站发展机遇期,探索实施城镇建设用地统征入股分红的办法,打破了传统形式上的现金补偿的做法,受到了被征地农民的普遍欢迎。

记者在凤庆县采访时,一些被征地农民高兴地说:“土地被征用原先心里担忧,没想到现在却因土地而当上了股东,年年还能分得红利。”“年有红利得,生活有着落”,这是凤庆县被征地农民最高兴的一件事,以往因征地而引发的上访矛盾和问题也随之迎刃而解了。

凤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杨雁芬坦言,通过13年来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分红实践,全县城市建设征地难题得到了有效化解。村民的集体土地虽然被征用,但却多了一份稳固的经济保障,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后,被征地农民另谋职业,拓宽了经济收入的渠道,大大提升了生活水平。

那什么是城市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分红?凤庆县人民政府在下发的《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入股细则的规定》中明确,对城市规划区内所征用的集体土地以征地总额集体提留5%,农户部分征地当年兑现10%,其余部分按1000元一股进行入股,不足1000元的部分仍然兑现金。入股当年应兑现股红数额统一进入县财政预算,并在每年8月底前兑现给农户。入股期限从征地当年起满10年后,入股者根据本人实际,由本人提出申请退股,或继续入股,也可由县政府统一回购本金。

政策是好政策,但老百姓最关注的还是补偿标准的问题,这也是入股分红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凤庆县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主任施文超介绍,从2003年开始至2012年底,入股分红经过探索发展,模式已基本成熟。从2013年起,他们结合当地经济收入和粮食价格上涨情况,按每股15公斤中上等大米的当年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及时调整了补偿标准,水田每亩折价4.43万余元入股37股,旱地每亩折价3.4万余元入股29股,每股分红63元。

这样一来,农民在土地入股后便有了更多的时间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等,致富的步伐也随之加快。在洛党镇厚丰村,记者见到今年全村入股最多的农户梅书栋。他告诉记者,他家入股419股,能领到2.63万余元股金。“过去种田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成本高,劳动力付出又大。通过政府统征入股分红,我们老百姓有了口粮钱心不慌,还腾出了更多的时间去打工挣钱。”梅书栋开心地说。

谈到村民对土地统征入股的看法时,梅书栋说,土地入股,对于有头脑、会经营的农户来说,路子更宽了;而对于不善经营的农户,由政府帮助当家,细水长流,也不必为吃饭问题发愁,剩余劳力还可以打工赚钱,生活水平会比以前提高。

“政府作为主体,将城市建设征地补偿费以入股的方式投入到新城镇建设开发中,创造了更大经济效益和价值,让被征地农民有了稳固的生活来源,彻底解决了失地村民的后顾之忧。”凤庆县凤山镇平村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汤志远告诉记者。

平村村民杨学星告诉记者,他家今年领取了140股8820元股红。杨学星说,自从原来村集体的土地入股分红后,旱涝保收,到时候拿上红本本直接去领股红款,是一件农民得实惠的好事。

百姓心头自有一杆平衡秤

集体土地被征用后,祖祖辈辈依赖土地生存的农民尽管能拿到一笔不菲的土地补偿款,但大家心里还是惶恐不踏实,他们害怕“坐吃山空”,到后来生活没有保障。

农民的心思,很快被凤庆县党委、政府所了解。早在2003年初,县委、县政府就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村委会及村民代表组成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联合工作组,对涉及征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人均占有耕地、单位面积产值等情况作了全面翔实地调查、分析、研究,同时,对被征地农民失去土地后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了深入细致的研讨。

同年4月,《凤庆县国土统征办法(试行)》《凤庆县集体土地统征入股细则(试行)》条例经县人大、政协审议通过和县委批准后正式出台。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举动随即引来了社会热议和当地群众的强烈反响。

有人大力支持,更有人坚决反对。反对的理由很充足,当地老百姓首先不知道股红是个啥东西,看不清摸不着,“很有可能只是政府在墙上画的一个大饼,农民只能看不能吃,是政府给老百姓设的‘圈套’。”也有人对征地补偿费入股分红顾虑大,担心政府不守诚信,到时不能足额兑现股红,变成政府给老百姓的“白条存折”。“贴本的生意可以不做,但贴本的庄稼要种,我们一旦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口粮。”部分群众曾担心地说。

面对社会上的一片质疑声,县里从全县发改、建设、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抽调政策法律理论强、懂民族语言的干部,走村串寨到到被征地农户家中一对一进行动员解释,经过反反复复做工作,最终赢得了大多数被征地农民的支持与理解。

谈起当时做通老百姓的思想工作,平村村委会主任王玉英深有感慨:“当时确实压力大、困难多,问题的关键是老百姓对政府的信誉度不放心,对入股分红不认可。”全村400多农户她都一一谈过,有的谈过四五次,过程非常艰难。通过反复做工作,最后90%以上的农户对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的做法表示理解支持,随即签订了入股分红协议。

对于入股分红,王玉英有她自己的理解。她觉得这能有效避免农民不会理财、突击花钱,以及赌博等恶习引发的社会问题。“入股分红是细水长流,是‘放长线钓大鱼’,是政府发给老百姓的大礼包。”王玉英说道。

“入股分红初期,老百姓完全接受的有70%,持观望态度的有20%,不理解、不支持的有10%。”杨雁芬一边掰着指头,一边向记者介绍:“老百姓心里的账其实最简单,就是吃饭生活有保障。入股分红是纯利益、纯收入,老百姓当然乐意。”

同时,在被征地农民自愿参加入股分红的基础上,县政府统一为入股股民办理了股权证,县司法局对每本股权证都进行了司法公证。股权证书有依法继承、转让、抵押的法律效力,使得一部分头脑灵活的被征地农民可以抵押贷款,从事其他行业或扩大原有再生产,资金运用得更加灵活,征地补偿费入股不再是简单的分红,而是产值的成倍增长。

凤山镇等上村下寨组农户杨应生满脸的喜悦,他原来的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后,这些年合计领到了8万余元股红,此外,他用股权证到银行抵押贷款5万元,用于建盖住房。如今,他已经还完了银行贷款,过上了住新房、有存款的好日子。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全县城镇建设统征用地涉及凤山、洛党两个镇4个社区23个村民委员会191个村民小组1万余户农户,统征面积达1.62万亩,入股总数为4.5万多股,2016年给老百姓兑现股红2605多万元。

老百姓有了钱,政府有了地,当地也因此加速了工业聚集区、城市开发新区、新家园建设示范区的快速发展,世界精品滇红茶产业基地、核桃产业基地、生物产业示范基地、文化滇红生态旅游观光基地、新型建材及矿业加工产业基地等基地建设用地困境迎刃而解。

据统计,仅滇红生态产业园区自2010年建设以来,入园的企业就有茶产业类、核桃产业类、农产品加工及种养殖企业、建材加工和商贸服务企业总共83户,入园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5亿元,工业增加值6.7亿元,吸纳就业人员累计达 3325人,为当地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提升土地资源价值农民得实惠

政府坚守的是诚信,农民需要的是政府兑现承诺。“土地资源变股权,补偿资金变股金,被征地农民变股民”,这是凤庆县通过13年不断探索出的一条发展路子。

入股分红让被征地农民有了致富奔小康的希望,这一模式在滇西南山区算是创举。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征转用地管理处处长陈俊认为,集体建设用地统征入股分红,将土地资源变股权,不再是单纯的“买地生财”,这种创新有力地提升了土地资源价值空间,是一种符合社会长期发展规律的有益尝试。

充分释放各种资源的价值,这就是股权的力量。以平村村委会为例,村集体在协调土地流转、争取国家扶持、维护生产秩序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发挥股权机制不难看出,股权把物质资源、资金资源、人力资源做了重新配置,激活了被征地农民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了物质、资金、人力的价值。

凤庆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赵卫华也同样有自己的见解。他认为补偿资金变股金,不再是单纯的分红,而是政府埋单、农民受惠。同时,被征地农民变股民,既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又赢得了农民对政府的支持信任。农民和村集体以资源、资金入股,比单纯的土地出租、资金出借,更有利于改善农户、村集体与规模经营主体的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降低摩擦成本。

王玉英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亩水田来算,入股37股,一年股红分到2331元。但在当地,一亩水田的实际产出扣除投入成本后,也就是千元左右,入股分红当然比种地划算多了。剩余劳动力投入到县城建设、企业打工等其他行业,更为被征地农民创造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此外,在城市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工作中,对出现家庭困难、子女上学急需资金等特殊情况的农户,通过本人申请、逐级审批,县政府也可以批准提前退出入股,在一周内可以拿到本金和股红,有效解决燃眉之急。

当然,在入股分红实践中,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情况。据了解,当地被征地农民大部分在福建、广东等沿海城市打工,在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费入股股红兑现时,部分农民不能按时返回领取股红股金,给股红股金兑现业务操作上带来不便,因为领取股红股金必须持有户主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股权证等相关有效证件进行签字领取。

最大程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对于祖祖辈辈耕耘在云贵高原山区的农民来说,政府通过统征入股分红,保证了被征地农民更多地土地增值收益。因此,探索被征地农户参与城镇化建设管理和转型创业发展新路子,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是各级政府的责任。

“政府抓的是顶层控制,村集体抓的是底层动力,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才能相得益彰。控制的是方向,激发的是动力,这就是股权的跑车效应!”云南省土地协会秘书长陈忠松这样认为。

早在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就明确,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今年10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从2016年底至2019年底,我国将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择一批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将项目占用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作为资产入股试点项目,形成集体股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股权持有者,其成员为集体股权受益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优先受益对象。

同样,在今年10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探索贫困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贫困户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个人资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模式,提高资产收益,增加贫困户入股资金分红、土地租金等收入。

土地对于农民除了具有生产资料功能外,更多的是一种社会保障功能、归依功能,这是凤庆县各级党委、政府对城镇建设用地统征入股分红形成的共识。

在凤山镇平村村委会办公室里,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汤志远为记者详细讲述了这些年他们不断努力工作的实践。在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岗位上30多年的工作,他是平村发展的见证者。全村830多户农户家家户户有新房,除了10多户农户由于年纪大没有驾照未购置汽车外,其余农户家都有汽车,光跑运输生意的货车就有200多辆,老百姓已经过上了“外出开小轿车,干活驾农用车”的生活。

对于现在和今后平村的发展,汤志远满怀激情:一是鼓励被征地农民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在服务城市过程中增加经济收益,做到被征地不失业,减地不减收;二是发展本村教育事业,从人才基础抓起,为将来被征地农民子女入城上学就业奠定基础。目前平村有入园500余人的幼儿园和入学60多人的小学各一所,村委会每年拿出10多万元支持教育事业;三是培养能工巧匠,增强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竞争力。全村是全县远近闻名的“小包工头村”,在外打工包活干的就有300多人,小包工头每年都能挣10余万元以上;四是建设美丽社区,改善居住环境。

“因政府统一征地而背离土地的农民,都要被纳入保障范围,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应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被征地后的养老问题,同时,还可以减少因养老问题而产生的城市化阻力;此外,还要在建立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上下工夫。”杨雁芬如此说道,这也是凤庆县委、县政府对老百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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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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