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丽萍律师:立遗嘱需谨慎,并非简单易操作

3分钟解决法律问题的法妞问答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在晚年预先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但是囿于子女较多,分配不均导致的弊端较多,进而影响子女尽孝及赡养的积极性。所以不少的老人会立遗嘱以示公证,但是遗嘱的形式,内容,格式的都可能会导致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立遗嘱可不是简单的事情,可能违背了老人的夙愿,也可能会让子女对薄公堂。

袁丽萍律师:立遗嘱需谨慎,并非简单易操作

法妞为您以案说法,更直观全面的了解遗嘱相关的法律知识:

老人有一儿一女,3套房产,老人已亲笔书写遗嘱,以后将房子给儿子,未公证,请问是否受法律保护?自己在家书写的遗嘱必须包括哪些要素呢?

您应该了解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大,而该当事人咨询的是自书遗嘱的相关问题,让我们来看一下专业老师的解答吧。

袁丽萍律师|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

袁丽萍律师:立遗嘱需谨慎,并非简单易操作

(袁丽萍律师: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士、南开大学法学硕士。 专注于民事经济诉讼、仲裁案件的处理。在婚姻继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侵权赔偿等案件的处理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老人通过自己亲笔书写的方式立遗嘱,如果所立遗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没有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根据《继承法》有关自书遗嘱的规定,立遗嘱人通过自书方式立遗嘱的,应该由立遗嘱人进行书写遗嘱并签署日期,同时立遗嘱人要表述清楚所处分的范围,以及对遗产处分的意见。

法妞普法:

《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需要要求: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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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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