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外情感问题法律纠纷越来越多
情侣们婚前同居,同性异性的情感纠纷,这些纠纷是司空见惯的,也有不少上升到法律纠纷。对于曾经的爱人,许多人不想翻脸,还是想留住曾经的美好印象。但是有时候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迫不得已还是要请律师帮助自己。不管是非诉的方式,还是到法院起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
什么样的律师最受客户的欢迎?1、专业性强。2、责任心强。3、勇敢。4、有服务意识。5、积极学习新的法律知识。6、办案经验丰富。7、诚实可靠。8、信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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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这些律所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情侣情感纠纷、同居纠纷等情感法律问题。都是在行业内颇有名气的,胜诉率较高,客户满意度高,如果对律所律师想多了解沟通的朋友,可以参考这些律所信息。
二、代理离婚官司哪家北京有名律师事务所?
①、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②、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精英律师组建的律师事务所。业务涵盖:民事纠纷、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诉讼、经济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土地房产纠纷、商事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大硕律师重视服务质量,胜诉率较高,获得较好的口碑。
③、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精深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使该所律师能胜任各类法律事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该所律师还可用一流的英语或日语为客户提供服务。
④、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⑤、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⑥、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
⑦、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
⑧、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⑨、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
⑩、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
三、关于同居情感纠纷的法律规定
1、同居关系的认定
同居,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行为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不进行结婚登记而长期以夫妻名义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它是不以终身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临时组合。现行《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所以同居的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结为夫妇,但是双方都应当没有配偶。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双方应当解除同居关系,必要时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因此,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同居关系的案件受理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同居关系期间子女的抚养问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对于抚养费的认定,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4、同居期间财产归属问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该财产由双方共同出资的、并在同居期间获得的,才能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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